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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研究
发布时间:2018-09-04     作者:宋昀轩


内容提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指针和工作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和着力重点。特别是鲜明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需要思想教育和制度治理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把制度治党贯穿始终,通过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依靠制度增强行为“硬约束”,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常态。


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进行阐述。一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历史渊源;二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必要性;三是今后如何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试图藉此阐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辩证关系,论证从严治党既靠教育,也靠制度。



关于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研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一、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渊源已久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殊条件下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从思想上建党,解决了中国在特殊条件下,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独创性经验。对于中国共产党注重思想建设的独创性做法,共产国际在相当长时间内并不接受。周恩来回忆:“共产国际的一切决议,提到无产阶级的领导就是同工人运动联系在一起”。“1940年我到共产国际去,共产国际的领导同志都还担心我们离开工人阶级太远了。我说我们在农村经过长期斗争的锻炼,有毛泽东同志的领导,完全可以无产阶级化。共产国际的一些同志听了之后大哗,不以为然。”然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正是通过思想建设,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在落后的农村环境下,成功地把党建设成为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山沟里的马克思主义”成为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发展史上的瑰宝。1929年通过的古田会议决议可以看作中共早期思想建党最重要的文献,会议第一次以决议方式提出错误思想的表现包括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非组织观点、绝对平均主义、主观主义、流寇思想、盲动主义残余等等,指出了以思想建设克服错误思想的各种具体举措。在古田会议决议精神指引下,红军和根据地党的思想建设在探索中前进,经验日益丰富。抗日战争时期的延安整风,是中国共产党思想建设的光辉实践。延安整风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形式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教育,并强调把思想建设成果体现在行动上,外化为作风。七大期间,刘少奇指出:“我们党的建设中最主要的问题,首先就是思想建设问题。”,他在七大上所作的修改党章报告中也进行了系统阐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思想建党作出明确要求,他特别告诫全党,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这些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思想建党这一首要任务,才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锻造坚强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建党上也有一系列可贵的尝试。一个重要成果是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党内生活一系列法规,包括,《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和《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制定这些法规的直接出发点,是总结张国焘事件的教训,加强党的团结,使党内生活正常化。从历史发展看,这些法规也确实发挥了长远的指导作用,为以后党的制度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党内各项制度,以使党和国家工作在制度基础上规范化、正常化。提出制度治党源于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现实问题的探索,制度治党思想推动了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 改进和创新。1956年党的八大对此有所探索。八大在民主集中制和坚持群众路线方面做出了若干规定,其价值取向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八大时党执政仅有7年,对于认识执政党建设规律来说是太短了,党只有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还没有经受曲折发展的教训,而只有成功经验而无教训就不是完整的经验。当时,社会主义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的许多问题尚未充分暴露,加上八大以后国内外风云变幻,党的指导思想出现偏差,许多制度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尤其是十年“文革”期间,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党和人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邓小平通过总结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思想、作风问题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史上的光辉篇章。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颁布,确立了处分违纪党员的统一标准。2000年6月,中央颁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新阶段。2002年7月,中央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标志着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向制度化、程序化迈进。2004年10月,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且先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对党员的学习权、讨论权、知情权以及申诉权、控告权作了制度性规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又一个重点在于完善党的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2003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了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等内容。2005年,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科学机制。2007年7月,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助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将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纳入到规范化的轨道。通过一系列建章立制工作,中国共产党初步形成了以党章为依据、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涵盖党员民主权利、干部人事工作、干部廉洁从政、党内监督、纪委查办案件等党内生活各个方面。党内生活有章可循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十八大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出发,把执政党制度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相联系,使党内法规成为国家法治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党的制度建设新阶段。


二、 新时期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必要性


习总书记指出,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习总书记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建党治党特点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背景更加特殊,任务更加艰巨。


1.新时期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进入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党治国理政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党中央、习主席科学总结国内外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创造性地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提高治党治国能力,首先要提高治党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推进党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是推进党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新时期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是应对问题挑战、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举措。我们党肩负着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力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重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一些党员干部信仰缺失、党性弱化、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积弊较重,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只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我们党才能更好地经受“四种考验”,更好地战胜“四种危险”,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3.新时期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有效途径。我们党在加强思想建党的同时,始终注重制度治党。但也有一些组织和同志难以走出“教育万能”的窠臼,忽视制度的作用,甚至把制度变成摆设。还有些同志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习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正是针对党的建设中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党治党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体现了我们党治党理念和治党方式的重要创新,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


三、 必须始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可分离的两大支柱,是完成五位一体任务最重要的两个发力点、落脚点。思想是血肉、制度是骨架,只有使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如车之两轮,推动党的建设前进。


1. 把思想建党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实践证明,处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中国,仍然存在怎样建设党的重大原则问题。尽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解决了一些党员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但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理想信念滑坡、道德取向错位、宗旨意识淡薄等现象仍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和部门“四风”积弊较重,政治生态和为政环境受到污染。特别是党内出现了一些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更加凸显了思想建党的不足。这种状况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涣散党心民心。越是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越要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不放,围绕理想信念这个根本深化科学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特别要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强化精神支柱的教科书,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拧紧“总开关”,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增强思想教育的战斗性,坚持在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强思想交锋和斗争,积极占领思想阵地、文化阵地、舆论阵地,帮助党员干部澄清模糊认识、划清是非界限,收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功效。


2. 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对于制度治党,习近平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不能纯粹为了形成制度而制订制度,而要结合问题导向和实际情况,规定党员、干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当前,党内有的规章制度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多头悖力”和权责不清等问题。有的地方党委和领导干部目中无纪,制度执行力不强,使一些理应制约党员领导干部的规章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都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力度,形成不想腐的思维约束、不能腐的机制制约,为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制度治党,不能搞“牛栏关猫”,而要编密扎紧制度“笼子”,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把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处结合起来,突出权力运行这个重点,围绕赋权、用权、制权等环节,规范制度运行机制,把“虫眼”堵死,把漏洞封住。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要加强制度文化、法治文化建设,久久为功,潜移默化,营造人人遵守制度、敬畏制度、按制度办事的氛围,使之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一种行为方式,最终形成一种文化。


3. 促进教育和制度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全面从严治党所蕴含的高标准、严要求,要求我们既要有思想的高度自觉去落实,更要有制度的严格规范来保证。一方面,思想上的统一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和经受各种考验的精神利器,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也决定着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制度建设的成效。另一方面,思想转化为外在的刚性约束力,必须依靠制度来实现,离开制度治党,思想建党就可能软弱乏力、难有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两者同步谋划、整体部署、一体实施,使之同频共振、相得益彰。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不断提高思想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思想教育的成功经验要升华、固化为制度,巩固教育成果,形成常态长效。贯彻执行党的制度要坚持教育先行,使制度获得广泛认同,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中央在全体党员中部署开展了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坚持教育和制度刚柔并济,同向同时发力,使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形成最大合力,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领导和组织保证。


(该论文以文入会参加了全省党史系统迎接党的十九大理论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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