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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四分区反“清乡”斗争(五)
发布时间:2018-09-11     


一九四三年十月至一九四四年五月,是反“清乡”斗争历程中极为艰苦复杂的一个阶段。日伪六个月的第一期“清乡”破产后,紧接着搞了三个月的“延期清乡”,嗣后,又进行所谓“高度清乡”。日伪采用高压政策,到处烧杀,实行“武装特务化,特务武装化”,以所谓游击对游击,行动诡秘,活动猖獗。


四分区军民对日伪新的进攻事先估计不足,又未及时研究新情况,采取新对策,因此,一度陷入被动。面对严重斗争形势,四地委遵照苏中区党委的指示,及时总结教训,制定新的斗争策略,化被动为主动,扭转了不利局面。

 


日伪的“延期清乡”、“高度清乡”

 

一九四三年九月底,伪南京国民政府“清乡事务局”局长汪曼云赶到南通“视察”,经过一番密谋策划,决定“延期清乡”三个月。九月三十日,张北生在“清乡”会议上叫嚷:以“延期清乡”来“补充完成总纲所定而未了事项”,“重心工作是要加强军警力量,深部扫荡与剔抉,以肃清不良分子”,“巩固苏北清乡基础。”


十月中旬,日伪开始“延期清乡”。日伪不仅在各县组成一支以日军为主体的机动部队,对反抗者进行暴力镇压;而且派兵占领农村大小集镇,到处构筑据点,进一步加强军事“驻剿”。在战术上,则采取机动“清剿”与分散“驻剿”相结合,军事行动与特务活动相结合的花招。日伪还调配宪兵、警察、特工人员等组成“武装特务突击组”,每组二十到三十人,每区派三到五个组,大搞特务破坏活动,收买地痞流氓,网罗叛徒,培植内奸,布置坐探,建立基层特务情报网,以配合军事“清剿”与“剔抉”,继续编查保甲,推行伪化设施。


十月九日,日军大队长山本率领机动“清剿”队,从石港据点出动,到南通县中部地区的同乐、华芦、唐洪灶、严家灶、十总店、新河边、双墩一带反复梳篦“清剿”。折腾了几天后,又窜到西部沈家店等地。他们有时突然分进合击一点,有时昼伏夜行,设伏于交通要道,截击抗日武装和干部、民兵;有时化装成便衣,冒充新四军和地方干部,诱骗群众,刺探游击队和干部、民兵的行踪,发现群众有支持抗日的行动,即加以杀害。他们在哪里遭到袭击,就在哪里大烧大杀,妄图以此割断广大群众与共产党、民主政权、新四军的血肉联系。他们疯狂地叫嚷:“抓他一千八百,至少有几个新四军。”据不完全统计,从十月九日至二十一日,日军在南通就捕捉群众五百六十多人。许多无辜的群众,受到日伪灭绝人性的残害。如活埋、剥皮、“点肉灯”、“吞火龙”、“腌咸肉”、“灌肚肺”、“戳钢针”、上电刑。十月二十三日,山本机动队在石港镇土山脚下,用马刀砍死群众二三十人,割下人头装在竹篮里示众。其中有一孕妇,也被日军用马刀捅腹致死。这是日军继十总店大屠杀之后,制造的又一大惨案。与此同时,以森岛为首的日军机动队,在东南的海中区一带进行机动“清剿”,疯狂残害群众,一次竟将十五名群众逼进竖河镇大河活活淹死。 


四分区军民勇敢顽强,在原地进行了极其艰苦的斗争。十一月二十九日,南通警卫团一部,设伏于石港据点附近,出其不意,痛歼山本机动“清剿”队,当场将山本击毙,打死打伤日军十余人。在东南,十一月五日晚,东南警卫团一部,夜袭住宿在东昌镇的日军森岛机动“清剿”队,打死日伪军六名,森岛狼狈逃回久隆镇据点。在“清乡”圈外,抗日武装部队采用围魏救赵的战术,策应内线作战。十月下旬,新四军三旅特务营和如皋县警卫团对盘踞在李堡、丰利一线的伪军徐容部发动进攻,攻克李堡、丰利镇,毙伤伪军近千人,俘三百七十多人,同一时期,活动于外线的三旅七团,为策应内线作战,不断对日伪发动攻势。二、三分区军民也主动出击,分别攻克了西团、安丰、黄庄、季家市、丁家桥、港湾等日伪据点。


但是,由于四地委对四月至九月反“清乡”斗争的胜利作了过分乐观的估计,认为日伪军事力量已经削弱,内部矛盾重重,若不作较长时间的准备,全面“清乡”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工作部署上,过多的强调了休整,在战术上,对日伪军事与特务密切结合的新手法,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之,时值隆冬,“青纱帐”落,田野里一望无际;河干水枯,断桥暗坝失去作用,对抗日游击活动极为不利。虽然抗日军民在“清乡”圈内外积极开展武装活动,但没有能从根本上击破日伪的计划。一九四四年一月,日伪在“延期清乡”局部得逞的情况下,又开始了所谓“高度清乡”,深入中心区,构筑据点三十多个,并在边缘地区增筑封锁据点十五个,实行分割封锁,压缩抗日军民的活动范围。日伪警特混编,依靠密集的据点,日夜轮番出动,采取多路合围,机动“清剿”等高压手段,妄图迫使抗日军民屈服。


在尖锐、残酷的斗争中,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遭到捕杀,其中有如皋县掘东区区长巩坚,区委书记王荃,南通县袁港区区委书记陆文山等。


一九四四年一、二月份,区级干部牺牲十二名,被捕十一名。据遭受严重摧残的四个区统计,乡级干部被捕共计七十六名。群众的生命财产也遭受了极大损失。仅据五个区统计,即有一百三十人被杀,一千四百五十七间房屋被烧。另据四个区统计,被抓壮丁一千六百零九人。在这些受到摧残的地区,党的组织被打乱,上下失去联系,干部、群众情绪波动,斗争陷入停顿状态。四分区反“清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


 

制定新的斗争策略

 

斗争出现严重反复的局面后,四分区干部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些人认为,日伪军事力量过于强大,群众遭受严重摧残,斗争情绪出现退潮。因此对继续坚持公开的武装斗争,依靠群众性的游击战去战胜日伪表示怀疑;另外一些人囿于前一时期斗争胜利的经验,对日伪的暴行急于报仇解恨,认为只有靠打硬仗才能解决问题,主张硬打硬拚。苏中区党委书记兼苏中军区司令员粟裕,根据四分区反“清乡”斗争中出现的这种情况,于一九四四年一月给地委作了《关于提高群众反“清乡”斗争情绪的指示》,针对干部思想上的问题,反复阐述了苏中在对敌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分析了敌我力量,提出了继续坚持斗争的策略。《指示》明确指出:群众的情绪不是“退潮”,而是经过长期斗争后的疲劳现象。要加强时事宣传教育,向群众说明我们有完全胜利的把握;敌人大肆烧杀,不是强大而是虚弱无能的表现,斗争越是残酷、尖锐,也就越接近胜利。要帮助群众克服疲劳现象,继续作顽强的斗争。粟裕在科学地分析了敌我双方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力量后,深刻地揭示了反“清乡”斗争的规律,指出这是一场艰苦的长期的斗争,不可能很快把敌人彻底打败。关于斗争策略,粟裕强调指出,武装斗争仍然是主要的斗争形式,但只凭过去的一套方法是不够的,还要围绕武装斗争,适时、适当地运用各种合法的秘密的更加复杂的斗争方式方法,才能达到坚持原地斗争,保存有生力量、准备未来大举反攻的目的。《指示》还对救济受难人民、抚恤死难者家属,组织群众生产以及开展伪军工作等提出了重要意见。粟裕在四分区斗争出现曲折的关键时刻,对斗争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为胜利地进行反日伪的“高度清乡”指明了方向。


根据粟裕的指示,四地委认真总结了未能及时挫败日伪“延期清乡”的教训,一九四四年一月十月,发出了《关于目前形势与斗争方针给各县的指示》,《指示》要求:继续坚持公开的武装斗争,发挥各种抗日组织的作用,不断打击日伪、消耗日伪的有生力量,打破与阻挠日伪伪化统治机构的建立,并加强运用各种隐蔽的辅助斗争方式,麻痹、欺骗敌人,以缓和斗争形势,减少群众损失,保存有生力量。在方法上,采取激烈的与和平的斗争方式、公开的与隐蔽的组织形式的密切结合。要求争取时机,掌握空隙,两套方法交互运用,以“达到坚持四分区抗日民主阵地与积蓄革命力量,熬过当前难关,迎接反攻到来之目的”。


一九四四年二月,苏中四地委召开扩大会议。十四日,地委书记吉洛作了《第一期反“清乡”斗争基本总结》的报告,分析反“清乡”斗争的特点和敌我形势的演变过程,剖析了各个时期的经验教训,以及方针、政策、策略的运用,对于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的一些“左”的或右的做法及其危害性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了纠正的办法。对于部分党员、干部中的错误思想、错误倾向进行了诚恳的批评。深刻阐明了辅助斗争与武装斗争的关系,号召四分区军民作好长期艰苦斗争的准备,继续坚持斗争到底。苏中四地委扩大会议和吉洛的报告,为夺取反“清乡”斗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贯彻新策略 化被动为主动

 

苏中四分区军民坚决贯彻执行新的斗争策略,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整顿了遭受破坏的党、政、群组织,一部分长期坚持在“清乡”圈内的部队和地方干部调到圈外休整训练。在军事方面,力求隐蔽,速战速决,不打浪战,根据日伪兵力高度分散的情况,以变应变,组织精干武装,打击日伪机动队,派出短枪队到伪化势力猖獗的地区镇压特务、叛徒、奸细。与此同时,通过公开的,隐蔽的,合法的、非法的各种斗争形式,胜利地开展了反抽训壮丁、反自首、反伪捐等斗争。


日伪“高度清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抽训壮丁、编组伪自卫团,实现所谓“以华制华”,以抽调兵力扩展“清乡”和投入太平洋战争。为此,日伪分别委派了县、区壮丁训练大队长、指导员,经过训练后,分赴各乡“督导”壮丁训练。日伪大肆进行欺骗宣传,说什么组织“自卫团”可以“保卫自己的家乡”,使“民众安居乐业”。规定凡年满十八岁到四十岁的男性都要登记受训。在边缘地区,日伪指使伪乡保长,按保甲户口册,挨户登记壮丁,集中训练。在中心地区,日伪则采取武装抓丁,强迫训练。


四分区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拖、糊、抗、反等各种办法,与日伪的壮丁训练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斗争。首先,各地在群众中进行强有力的政治动员,揭露日伪阴谋,提出“抽丁成功,人财两空”、“宁可烧房子,不要出儿子”、“若要不被抽丁,只有去当民兵”等口号。这对群众反抽丁起了巨大的动员、组织作用。其次,组织“爱儿会”、“兄弟会”、“保丁会”等灰色组织,有领导有组织地与日伪展开巧妙的斗争。在日伪下乡抓丁时,青壮年纷纷跑掉,让老弱妇幼在家与日伪周旋;在日伪采用武力强行抽丁训练时,主动派干部、民兵隐蔽在壮丁中,利用时机组织壮丁进行捣乱破坏,有时则派聋子哑巴等残疾人去凑数搪塞,使日伪无法训练。对少数日伪卖力抓丁的伪乡保长和壮丁训练大队长、指导员,则坚决予以镇压。南通县短枪队多次潜入据点,严惩甘心附敌的伪乡保长。伪人员大为震惊,有的离职逃跑,有的向抗日政府自新。在不长的时间内,南通余西、三余两区伪乡保长自新的达七十多人,不少伪乡政权有名无实。日伪组训壮丁困难重重,进展缓慢。


日伪还在一些地区强迫群众筑“瞭望台”,站岗放哨。对此,群众创造了许多办法进行斗争,有时送假情报,使日伪疲于奔命,一无所获;有时几个“瞭望台”同时报警,乱点火,瞎敲锣,高喊“新四军来了”,搅得日伪军心惊肉跳,草木皆兵;有时要挟伪方头目发枪发子弹,不发就罢岗罢哨,不少地方还将计就计,将日伪的“瞭望台”变为抗日军民的瞭望哨,日伪军一出动,就发出暗号通知干部群众。诡计多端的日伪有时冒充新四军通过岗哨,值勤的壮丁识破后,就将他们痛打一顿,再绑送据点“报功”,弄得日伪有苦难言。在整个斗争形势由被动转为主动后,南通县骑石区,于四月二十八日夜间,在部队的掩护下,男女老少一齐动手,把沧南、圩田、沙坝、太平、堤东、中雁、中道、新沙八个乡八十多个“瞭望台”全部烧光平毁。


在抗日军民的不断打击下,日伪编组“自卫团”的计划大部分落空。据南通县统计,全县一百九十七个乡中,日伪编训过壮丁的有一百六十五个乡,其中被抗日军民控制的就有一百四十七个乡,日伪实际编成的只有二十多个乡。在反日伪编训壮丁的斗争中,参加“齐心会”、“兄弟会”、“保丁会”等组织的青壮年,通过斗争提高了觉悟,以后大部分参加了民兵。南通县亭东乡一百九十八个“保丁会”会员中,参加民兵的有一百三十八人,参加农抗会的有三十四人,参加工抗会的有二十六人。他们说:“参加了抗日组织,等于进了保险箱。”


在反抗壮丁训练的同时,四分区军民开展了反对日伪“自首”政策的斗争。日伪在其“清乡”区,按保甲户口名册普遍办理“居住证”,规定取得“良民”身份方可“自由”行动,还到处张贴布告,威胁党员、干部、民兵搞“自新户”登记,把他们的家属抓去作人质。针对日伪这一阴谋,各地党组织在干部、党员、民兵中加强了坚持民族气节的教育。许多党员、干部、民兵为了抗日,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发扬了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艰苦不能移的革命精神,表现了中华儿女的浩然正气。


南通县沧南乡乡长刘剑人是一个党外人士,在共产党的教育帮助下,毅然投身抗日。在反“清乡”斗争中,他的长子、次子先后英勇牺牲。日伪为迫使刘剑人“自首”,将他的妻子、儿媳抓去作人质。刘剑人大义凛然,慷慨激昂地说:“我儿子为国牺牲,死得光荣。父不能遂子愿我还算什么父亲,要我的头可以,要我自首办不到。”为了表彰刘剑人的民族气节,南通县政府和苏中行政公署分别授予他“正气却敌”的锦旗和“满门忠义”的匾额。后来,刘剑人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东南启西区副区长、共产党员秦士文,带领群众顽强地坚持斗争,日伪将他的妻子、儿子捉去,胁迫秦士文去“自首”,秦士文严辞拒绝,群众深受感动,自动筹款为秦赎人,秦婉言谢绝。后经组织营救,秦士文的妻儿才得以获释。


如皋掘马南区区长、共产党员白桐本,斗争机智勇敢,日伪视他为眼中钉,曾悬赏伪币四十万元捉拿他。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五日,白桐本在堤南乡开会,被曹埠伪军突然包围。突围时,不幸多处负伤被捕。日伪威逼利诱白桐本“自首”,白桐本坚贞不屈,终因伤势恶化,于三月二十四日牺牲于南通城伪“江北中央病院”。


在开展辅助斗争中,四分区各地加强了对“两面派”的控制和利用。


“两面派”的成员相当复杂。一种是流氓、地痞、二流子。他们见风使舵,投机钻营,既想借日伪“清乡”大发洋财,又对抗日军民心存畏惧,想拉关系留后路。第二种是小商小贩、知识青年等,他们是在环境恶化时,被群众推去敷衍日伪的。这种人有一定的民族意识,拥护新四军,赞成抗日。第三种是封建势力的爪牙,他们是在日伪推行伪化时,接受封建地主的安排充当伪乡保长的。这些人既听命于封建势力,又害怕抗日军民镇压。第四种是国民党特务布置策动的“两面派”,他们秉承“国特”机关的意旨,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反人民。因此,争取、控制和利用“两面派”,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一场复杂的斗争。


为了分化瓦解日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两面派”为抗日军民所用,各地按照四地委的指示,把“两面派”工作作为开展辅助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采用两种办法。一是在日伪委派伪乡保长时,主动物色一些政治上比较可靠,在社会上有一定名望的人去当伪乡保长,要他们明里敷衍日伪,暗中为抗日军民做事;另一种是对已经当了伪乡保长的人,向他们晓以民族大义,要他们认清形势,做些有益于抗日的事,为自己留条后路。南通余西区九个伪乡长中有七人、海中区二十一个伪乡长中有十八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受抗日军民的控制和利用。有的在摊派伪捐伪税时,既应付了日伪,又设法减轻了群众损失;有的在日伪进行壮丁登记时,消极应付,拖延时日,有的在日伪“驻剿”时,还设法掩护干部、民兵。


“两面派”工作的开展,在阻挠伪化进程、麻痹日伪、减少群众损失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广泛开展互助救济运动

 

日伪在“清乡”中,烧杀抢掠、抽丁拉夫、毁坏农具,群众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造成了田园荒芜、粮食歉收。一九四四年春,四分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饥荒,群众生产生活发生了严重的困难,不少人流离失所,衣食无着,陷于难以生存的困境。


苏中区党政军领导非常关心四分区的广大人民群众。苏中行政公署发出号召,要求各地救济四分区被难同胞。苏中四地委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社会互助救济运动,二月十五日,发出了《开展救济运动的指示》。《指示》指出:解决饥荒,不能单靠政府拨粮临时救济,而要发扬同生共死患难团结奋斗的精神,开展广泛的社会互助互济运动。《指示》要求各地深刻揭露日伪暴行,以提高干部群众仇敌情绪,增强斗志;并通过救济工作,健全各种基层组织,活跃民兵与各项群众工作。《指示》还要求在劝募过程中,必须说清道理,以随缘乐助为主要方式,团结包括地主富农在内的各阶层人士。各县按照四地委的指示,成立了救济委员会,加强对互助救济工作的具体领导,在群众中进行了“贫富相帮,齐心抗日”,“协力生产,坚持斗争”的教育,动员群众有粮捐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屋借屋,有物助物,有田租田。有的地方由政府出面,帮助负债户与债主协商暂缓还或适当减少债额。经过发动,互助互救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根据地内,开展了“一斤粮”、“一张小牛”(五角的江淮币)的捐献活动。一九四四年春,日伪在吕四区二补乡烧毁二百多户群众房屋,县委发动各乡群众,从四面八方给二补乡送来木料、稻草、被子、棉衣和粮食,帮助受难同胞重建了家园。有的地方干部、积极分子还到日伪据点附近进行劝募,不仅募集了钱物,而且从政治上团结了这些地区的群众。


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互助救济被难群众活动中,节衣缩食,捐钱捐物。苏中区党政军领导人,将保健费全部献出,机关工作人员捐出伙食尾子、夜餐费,共计四万多元(江淮币),还厉行节约,以减轻群众负担,将点蜡烛改为点豆油灯,不领公家发的布鞋,自己动手打草鞋。四地委从党费中拨出十三万元用作救济群众。兄弟分区开展了救济四分区群众的捐献活动。


为了帮助群众度过难关,四专署以及各县人民政府,都及时拨出粮钱发放给灾民。四专署一次拨粮七千石,南通县人民政府给受灾严重的五个区群众发放了救济款。为了帮助群众解决缺肥困难,政府设法购买豆饼贷给群众,并组织群众开展生产劳动互助,突击抢种、施肥、锄草。


互助救济运动的开展,战胜了严重的饥荒,安定了群众生活,群众抗日斗志更加坚定,对党和民主政府更加信赖。


在日伪“延期清乡”、“高度清乡”阶段,苏中四分区军民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斗争虽然出现过挫折,但依靠党制定的新的斗争方针策略,在坚持公开武装斗争的前提下,开展了多种辅助斗争,终于扭转了不利局面,达到了坚持原地斗争,保存有生力量,休整自己、准备反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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