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 >
徐述夔
发布时间:2018-09-20     


徐述夔(1703~1763),字赓雅,一作耕野,别署蘧堂,世居江苏省东台县栟茶场(今如东县)。徐述夔勤奋读书,三更灯火,鸡鸣待旦,冀借科举作进身之阶,尝自以状元期许。17岁入泰州为州学附生。乾隆三年(1738)参加戊午科江南乡试中举。礼部发现他文中有“礼者,君所自尽者也”一句,认为“自尽”不祥,对君主不敬,罚停会试,使他难以实现金榜题名的理想。他返回故里,雇人建造了结构独特的一柱楼,从此无意功名,日夕呼朋啸友,于楼中为文酒之会,其诗词,“怨懑之辞,流露楮墨”。“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题病中鹤》)反映了徐述夔反清复明的思想。而在《一柱楼诗》中讥刺清朝的诗句俯拾皆是,诸如“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谐音“胡儿”)搁半边”等。


徐述夔一生中,著有《一柱楼诗》6卷、《小题诗》1卷、《和陶诗》1卷、《学庸讲义》1卷、《想贻琐笔》2卷、《论语摘要》2卷、《栟茶场志》、《五色石传奇》、《诗余》、《周易释义》、《野菊三十律》(实存二十八首半)、《竹楼诗钞序》等。这些著述生前未能刊刻付印。病故后,子徐怀祖、学生徐首发、沈成濯,将《一柱楼诗》等6种诗文集整理刻印。


乾隆三十三年(1768),徐蔡两家结怨。乾隆四十三年,蔡嘉树将《一柱楼诗》刻本呈控于官府,从而引发了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案。清朝政府对徐述夔父子剖棺戮尸,孙处斩,且株连族人及有关官吏。是为清代四大文字狱之一的“一柱楼诗案”。


史志通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民意征集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南通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Copyright 201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8056518号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505号 Design by : worldid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