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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9-10-21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中指办〔2019〕111号)及省地方志办相关通知精神,2019年10月21日,南通市地方志办组织开展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经各县(市、区)地方志部门工作交流、民主投票和集体研究,决定海安市委史志工委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期:2019年10月21日至28日


如有情况反映,请与南通市地方志办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85098927;联系人:周  磊。

 


南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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