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苴镇区长明村发放农贷和小本贷款工作,没有能正确完成,其中有几个主要的经验教训,介绍给各地正在做贷款合作的同志参考:
一
长明村在沿堤一带,土质丑,地形低,水年成容易淹,早年成会遭旱荒,平时收成也不好。目下群众需要解决夏种肥料和一部分贩货本钱,当工作队下去动员时,为了“避免”走干部路线,索性不找村组干部,直接一家一家访问去,结果引起群众怀疑。暗下说:“是来查户口、查家具的”;中农说:“查余粮要收买的”;同时群众还顾虑“这村土质不好,万一失收,还不起怎么办?公家钱还起来五时等不到六时的。”工作队同志没有能仔细了解群众这些心思,只看表面,说群众垩田要求不高,怕会上评不通过。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打破他们的顾虑,只是灌注式的讲一通,就认为群众思想已通了。结果,经过二十天小组评议,初评时还有农贷四十七户(贫农三十七户,中农十户),小本贷十五户(贫农十一户,中农四户),到复评是,农贷只有二十六户(贫农二十二户,中农四户),小本贷只有二户。这里面除了一部分是评掉的,其中有三分之二是思想有顾虑,自动不借了的。
二
民主评议时,大家的困难没有很好自报,有没有把困难分别大小。徐可才是个生产委员,忙后勤,家里人生病,田种得远,麦田没做麦趟,需要肥料。农会主任说他生产不积极,不同意他借。有一户中农,七人种十六亩田。目前口粮已难解决,他过去出租过三亩田,群众对他成分有意见,也不借。有些人家需要农贷,劳动力少,也被评少了,没有照顾实际困难和需要。主要是在事先没有很好酝酿,很急躁,大意的只根据几个积极分子(是工作队谈话碰头时发现的,没有通过一定的组织联系和鉴别)的反映,借贷对象没有由群众民主讨论。到评的时候,顾虑还存在。有些人怕提意见得罪人,有些人怕通不过,只是轰的一声就作准,实际上是个形式帐。
三
小本贷款发放的目的,是帮助群众解决运销本钱,好让他们贩运生利,度过春荒。这村群众普遍靠副业解决春荒,他们要求贩盐,盐可欠到,借了小本贷可以报盐税,放贷同志认为不合“原则”,不同意借;农贷上,群众要求借棉籽,可以打油,油卖成钱,多周转一下,可以多弄几个利钱,解决眼前困难。干部顾虑群众要把油吃掉,单纯强调垩田一面,反复查问。群众说:“借不到几个钱,倒要评审几次。”
事实上,只要群众能把贷本用在生产上,让他多生利也是可以的。应该纠正我们不从实际出发的主观想法。
(原载1948年4月《江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