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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机构建制演变
发布时间:2018-12-17     


    南通革命根据地负责财政经济的工作机构,主要有财政、税务、货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因邮电属第三产业的范畴,交通邮政工作是人民邮政(邮电)事业的发端,特将南通革命根据地的交通、邮政(邮电)部门一并列入。鉴于抗日战争时期各县交通部门直属各县委领导,仅录入历任专署和解放战争时期各县交通邮政(邮电)部门人事演变情况。


    1940年7月底,新四军苏北指挥部开辟了以黄桥为中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8月初,为筹集军费,保障部队供给,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抽调部队干部建立了黄桥税务总处,新四军苏北指挥部军需部部长朱毅兼主任。黄桥税务总处在黄桥周围新四军控制的黄桥、周家桥、丁家桥、高家湾、广陵镇、分界、蛤蟆圩(现曲霞)7处设置了税所,还建立了一个税警营。9月,根据陈毅指示,黄桥税务总处改名为苏北税务总处,下面增设若干分处,税务干部从开始的21人增加到40多人。


    8月3日,新四军进入卢港、江安一带,开辟了如西抗日根据地,并在该地区设置税务机关。


    8月下旬,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成立,设财政处,朱毅任处长。同时建立了泰兴、靖江、如皋等县抗日民主政府。各县政府建立时,均设置财政科。


    10月10日,“联抗”司令部建立,黄逸峰任司令。司令部设军需处和税务处。10月中旬,泰县县政府在海安镇建立,先后设置财政科和粮食科。同时,在海安建立泰县税务局,直属苏北税务总处领导,该局下设海安、立发桥、西场、李堡、栟茶5个分局。10月下旬,原如皋县以运盐河为界一分为二。运盐河以西为如皋西南行署,行署设置财政科。是年冬,又增设粮食科。运盐河以东为如皋县。


    10月底至11月初,新四军部队继续东进,开辟了南通、如皋(东)、海门、启东抗日民主根据地,分别建立了上述四县抗日民主政府。各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时均设置第二科(即财政科,1941年3月改称为财政科)。


    11月15日,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成立,管文蔚任主任,同时撤销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下设财政处,朱毅任处长。


    为解决新四军苏北部队和地方党政群机关给养,新四军苏北税务总处、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财经处处长朱毅与中共南通中心县委的领导干部等共同商定,于11月间在掘港分别建立江苏省第四区税务总处、盐务处、财务处。并接管了国民党政府驻该地区的税务、盐务以及各县田赋征收机关,在开辟地区和沿海,分别设置税务和盐务机构。


    苏四区税务总处建立时,接管了驻在海门县聚星镇的国民党江苏省战时特种营业税第二分局,随即在南通、如皋(东)、海门、启东四县境内新开辟的地区,先后设置数十个税务分派所,同时在通东包场镇设立办事处。为武装保护税收,建立一个税警团。1941年2月底,苏四区税务总处在吕四镇、江家镇、北兴镇、五总埠、岔河、掘港等地增设六个税务分处,从3月起由各分处领导所属分派所,同时撤销了包场办事处。


    江苏省第四区盐务处下辖丰掘和余中两个盐场公署,沿用国民党政府的旧章,在沿海产盐地区征收盐税。l941年6月底,盐务处撤销,业务并入四分区税务管理局。丰掘盐场公署辖北坎、苴镇、丰利三个分处。l941年7月,丰掘盐场公署隶属四分区税务管理局领导。1942年11月底,与余中盐务分处合并为余丰总场公署。余中盐场公署下辖吕四、余中二个分处。l941年7月,余中盐场公署隶属四分区税务管理局领导。1942年9月并入东南税务局。


    江苏省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财务处沿用国民党政府的章法,指导各县抗日民主政府征收由赋和管理党政机关经费开支等。1941年3月财务处撤销,业务并入江苏省第四区经济委员会(财经处)计政科。


    1941年3月,苏中战略区建立后,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改为苏中行政委员会。苏中行政公署下设财经处,朱毅兼任处长。苏中区管辖第二、三、四、一行政区和“联抗”特区。


    3月下旬,中共苏中四地委、苏中第四专员公署、苏中第四军分区(简称四分区)成立。苏中第四行政区辖南通、如皋(东)、海门、启东、崇明五县。


    1941年3月,江苏省第四区经济委员会建立,统管财经各部门的工作。内设办事机构财经处,经济委员会和财经处是对外对内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财经处下设金库和计政科,金库全称为江苏省第四区经济委员会总金库,实行一切收支从库。


    3月4月间,撤销黄桥税务局,建立苏中三分区税务管理局。该局开始在如西县境内设置黄市、铁篱笆、土屯港三个分局。同年6月,在如西县境内增设第一总局,将原三个分局调整为四个分局,直属第一总局领导。


    同年5月,苏中四专署增设了各级粮食机构,专门负责公粮征收、保管、支付、调运等工作。是时,四专署设粮食管理局。


    6月,为加强对财政工作领导,四专署增设财政科,管理田赋和地方税征收。


    7月初,撤销苏四区税务总处,建立苏中第四行政区税务管理局,隶属苏中行政公署财经处领导,原税务总处所属六个分处相应改称为六个分局。


    战时交通是人民邮政事业的发端。1941年7月,建立苏中第四交通分局(1942年1月改称苏中第四交通分站,接受苏中交通总站和四地委的双重领导)。


    9月,海东行署建立(12月改称海启行署,次年9月又更名东南行署),设置财政科和粮食局,统管海门、启东两县的财政和粮食工作。通东行署成立,属南通县领导,设置财粮股和赋税股。10月,通海行署建立,属四专署领导。通海行署设置财政科,建立通海税务处(后改为通海区税务分局)。如中行署(亦称西区行署)建立,属如皋(东)县领导,设置财政科和粮食科。


    是年,苏中四分区在如皋(东)苴镇设立船舶管理局。


    1942年1月,通西行署建立,属四专署领导。通西行署设财政科。


    3月,因实行并赋征粮,苏中四专署粮食管理局改称为粮赋管理局,各县(行署)粮食局(科)也改称为粮赋局(科),各区设粮赋分局。


    同月,苏中四分区税务管理局临时抽调一批干部,建立鱼税机构,在沿海港口征收春汛黄花鱼税(至5月间结束,干部仍回原地工作)。


    5月底6月初,苏中第四行政区税务管理局撤销所属分局和通海税务处,按县行政区划分别建立海启、南通、如皋(东)税务局和通海区税务分局。8月底9月初,各县税务局改变名称,调整税收征管地区:海启税务局改名为东南税务局,余中盐场划归其领导;南通税务局改名为西区税务局,辖南通西部和如中地区;如皋(东)税务局改名为通如税务局,辖如皋(东)东部和通中地区;通海税务分局改名为通海税务局。


    8月,四分区审计委员会设立,隶属苏中四分区党政军统一领导。内设审计室,具体负责审核党政军机关收支预决算,对机关经费和用粮收支预决算进行审查。各县(行署)亦成立审计委员会。同月,江淮银行苏中第四支行建立,业务由金库代理。


    9月初,通东行署从南通县划归东南行署领导(1942年底通东行署建制撤销),该行署财粮股和赋税股,也随之划交东南行署管理。


    为适应日益紧张的斗争形势,并贯彻落实苏中精兵简政实施步骤,1942年11月底,各县(行署)税务、粮赋、财政等部门奉命进行合并,分别建立了东南(海、启)、南通、如皋(东)、通海四县(行署)财经局。各区相应合并,建立财经分局,各乡设乡财经助理员。原县级税务局各分局所辖的税务分派所,划归所在地财经分局领导。各级财经机构由同级党委统一领导。12月上旬,四分区税务管理局、四专署粮赋管理局、财政科、四分区金库、江淮银行苏中第四支行等单位合并,建立苏中四专署财经处。财经处下设财务行政科、会计科、粮政科、税务科、金库、票照室(1943年9月增设贸易科,对外称海丰公司)。江淮银行苏中第四支行行长由财经处负责人兼任。审计室与财经处合署办公,但隶属关系不变。


    1943年1月,撤销泰北办事处,建立紫石县,建立粮赋科、财政科(次年4月,撤销两科,建立财经局)。同月,撤销通西行署,改设通西办事处,归南通县领导。财经机构亦作相应调整。


    1943年2月,军队供给部门与政府财经部门合并(l944年春,又分开办公)。


    同月,如西县粮赋局、财政科与驻在如西地区的苏中三分区税务管理局第一总局合并建立如西县财经局,各区建立财经分局。


    秋,如中行署撤销,划归如皋(东)县,财经机构亦作相应调整。


    1943年4月,通海行署撤销,改设通海办事处,归南通县领导。财经机构亦作相应调整。次年1月,通海办事处撤销,通海行署恢复。1945年1月,通海行署奉命撤销,划归南通县领导。三次行政区划调整,财经机构均作相应调整。


    5月上旬苏中四专署决定暂行撤销区财经分局,设财经助理l人,会计2人,负责区财经工作。10月,苏中四分区在苴镇召开财经干部整风会议时,区财经分局业已恢复。


    1944年11月,苏中二分区撤销,二专署财经处并入四专署财经处。同时,四分区的盐场划归苏中两淮盐务管理局(驻东台县)统管。


    1945年5月,为加强税收工作和进出口货物管理,苏中四分区增设工商管理局。此后,各县也陆续增设了工商管理局。6月,四分区恢复审计委员会,重建审计室。


    二、解放战争时期南通解放区财经机构的演变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9月,如西县复名如皋县,如皋县易名如东县。10月,原苏中三、四地委合并为华中一地委。11月,原苏中第三、第四行政区合并为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简称一分区)。华中一地委成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财委会),钟民任书记,汪海粟任副书记。地委财委会负责对同级财经工作全面领导。同时建立分区审计室,直属财委会领导。次年5月底至6月初,华中一地委下辖各县委均建立了财委会,负责对同级财经工作全面领导。各县财委会以县委书记、县长和财粮、货管、银行、建设、江海公司5个部门的负责人等7人组成,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兼任财委会书记。跨两县的货管局,则参加两县的财委会。


    抗战胜利后,南通解放区的财经机构根据形势变化进行调整。


    1945年11月3日,苏中四分区对贸易管理、机构配置作如下决定:东南工商管理局在余东、吕四、南阳村、汇龙、和合、北新、三阳、悦来等镇设立分局,南通县工商管理局在三余、二甲、金沙、石港、刘桥、三圩头、余西、川港等镇设立分局;如东县工商管理局在掘港、丁堰、栟茶、白蒲等镇设立分局。各分局均直属县局领导,受当地区政府指导。各县应根据控制棉花出口及对顽斗争的需要设立查验线,配置稽征所。


    从1945年12月起,一专署和所辖各县撤销财经和工商管理机构,分别建立各级财粮、货管、银行(金库并入银行)、贸易机构,健全了组织,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县建立财粮局(科)、货管局,区设财粮股,乡设财粮助理。跨区设立货管分局,分局下设货管所。


    除财粮系统为各级政府组成部分外,其余均实行垂直领导,受同级党政监督。工作上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项工作逐步走上统一轨道。为了加强沙垦工作,一专署还设置了沙垦局。


    一专署财粮处下设秘书、财务科、粮赋科(1946年春撤销,财粮处下设置粮食局和粮库)、地方税科。苏皖第一行政区货物管理局下设秘书、督导室、货管科、税务科、调研科、贸易科(对外称江海贸易运输总公司)、会计科、总务股、票照室。


    华中银行一分行于1945年12月1日在如皋城建立。原江淮银行在一专署境内的银行办事处均改建成第一分行的下属机构,当时共设有紫石、南通两支行和东南、三余、如东9个银行办事处;各级金库并入各级银行,由银行代理金库。


    盐务系统方面,1945年10月,华中财委决定撤销苏中区两淮盐务管理局,建立苏皖边区两淮盐务管理局,并以东台、余丰两总场公署为基础,于11月在栟茶镇建立淮南盐务管理局。淮南盐管局建立时,下设吕四、余中、北坎、苴镇、丰利、栟茶、角斜、黑苴、三仓、曹、潘 、川东、草庙、王港等14个盐场办事处,1946年4月淮南盐管局增设余丰和东台两个分局,余丰分局驻如东,管吕四至栟茶6个盐场办事处,东台分局管角斜至王港8个盐场办事处。不久,栟茶盐场办事处划归东台分局管辖。


    交通邮政方面,1945年10月,苏中四分区在掘港成立交通管理处,管辖汽车、轮船、邮政。11月,原苏中第三、第四交通分站合并,成立苏皖边区第一交通分局。一分局设立了交通管理科,统一对民营汽车业、内河航运业的管理,除运送邮件外,兼营客货运输,并兼办交通旅社,解决过往军政人员的食宿。12月,南通县、如东县、东南行署和紫石县、如皋县都成立了县交通局。1946年2月,华中一分区设立与第一交通分局平行的第一邮政管理分局,接办交通部门的民间邮务工作。3月,第一交通分局同第一邮政管理分局合并,名为苏皖边区第一邮政管理分局;各县交通局和当地邮局统一成立二等邮局;各中心区交通局与邮局统一成立三等邮局。4月,苏皖边区第一邮政管理分局对原有的局所、网路进行了调整,下设12个二等邮局、34个三等邮局。


    1946年2月底,华中一地委决定,撤销东南行署,海门、启东二县分治。原东南行署财粮局撤销,分别建立海门财粮局、启东二县财粮局。


    3月,东南鱼税办事处在吕四镇建立,由东南货管局局长兼主任。接着从东南、南通、如东三县抽调货管干部七、八十人,经集训后,在西起三门闸、东至塘芦港的沿海一线港口,设立6个分派所、2个小组,专门负责征收春汛黄花鱼税。6月18日征收结束后,干部仍回原地工作。


    5月初,紫石县货管局与泰县货管局奉命合并,建立紫泰货管局,在两县境内设立6个货管分局和l个中心货管所。原两县的银行办事处、江海贸易公司和3个丰泰猪行,均属紫泰货管局归口领导。半年后,紫泰货管局撤销,原货管局紫石县部分和紫石县财粮局合并,建立紫石县财经局。


    8月,根据中共华中分局决定,南通、如东、海门、启东及崇明办事处5个行政单位从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划出,另建苏皖边区第九行政区,组建中共华中第九地委,成立华中军区第九军分区,建立了九分区的党政军领导机构。从一分区财粮、货管、银行等部门分出部分干部,于9月初在如东掘港西胡家园建立九分区财粮处、货管局、华中第九银行、苏皖第九邮政管理分局等机构。财粮为各级政府组成部门,货管、邮政与银行系统,实行上下垂直领导。


    8月,根据斗争形势,为便于加强领导,建立苏中办事处,一、九专署属苏中办事处领导。


    为作好自卫战争的准备,各级财经部门不断精减人员,11、12月间,各级财经机构再次合并。九专署财粮、货管、银行等合并建立财经处。南通地区各县财经机构合并建立财经局(1948年3月,紫石县改名为海安县,财经局相应改名),各区财粮股与当地货管分局合并建立区财经分局。11月,如皋县建立东南行署,分管龙游河以东的5个区。该地区有关部队和党政人员的供给工作,由县财经局指定车马湖区财经分局负责。次年10月,该署撤销。


    九专署财经处下设财务科、粮赋科、贸易科(对外称江海贸易总公司)、华中银行九分行(1947年9月恢复九分行工作机构,仍隶属财经处领导)、票照室。1947年4月增设巡视组,7月增设审检处(隶属九分区党政军统一领导,业务由专署财经处代管,1948年12月并入财经处),9月增设货管科、调研室。


    1946年12月,海门、启东二县合并,重建东南行署,两县的财粮局、货管局、银行办事处等机构也同时进行合并,建立东南行署财经局。1947年3月初,将南通、如东二县西部地区划出,建立通如行署,隶属九专署领导。通如行署财经局随之建立。


    根据1946年10月6日苏中区党委《关于健全交通机构,加强党的交通工作的决定》,苏皖边区第一、九行政区专署和所属各县在保留原有邮政机构的同时,另行建立地、县、区党内交通机构。一、九分区和各县(行署)还建立了武装交通队(简称武交队)。1947年5月,九分区邮政管理分局改称第九分区交通分局,各县称××县交通局,县以下的交通组织称中心区站与区站。1947年11月,华中第九交通分局和各县交通局撤销,成立华中第九邮政管理分局和各县邮政局。


    由于斗争环境急剧变化,为便于领导,1947年1月,淮南盐务管理局决定将各盐场办事处分别委托所在地县财经局代管。原东台分局领导的9个盐场办事处,委托一专署滨海办事处财经局代管。1948年3月,滨海办事处撤销,遂改由东台县财经局代管。原余丰分局领导的5个盐场办事处,委托九专署的东南和如东两县财经局代管。1948年5月,九分区增设如东沿海办事处(与原余丰分局两块牌子,一套领导班子),管理如东沿海的行政和盐税征收。代管后,淮南盐管局及其两个分局虽未宣布撤销,但实际上已先后逐步解体,盐务干部多数调到所在地财经部门工作。


    1947年11月,撤销苏中办事处,成立华中行政办事处。苏皖边区一、九专署改属华中行政办事处领导。


    1948年8、9月间,掘港镇划由九专署直接领导。与此同时,掘港财粮分局、货管分局和华中银行掘港办事处分别建立,均直属九专署财经处领导。


    9月,九专署财经处货管科改建为货管局。10月,撤销粮赋科,在财经处下建立粮食局;增设生产建设处。11月,华中第九邮政管理分局更名为华中第九邮电管理分局,各县邮政局名称不改)。


    11月,九专署决定将各县财经局分设为财粮局、货管局、银行三个机构,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区级财经机构分设为财粮和货管两个分局。根据一专署决定,如皋、海安两县财经局撤销,分别建立两县财粮局、货管局、华中银行办事处。区级财经机构亦分设为财粮和货管两个分局。


    1949年1月,九专署增设生产推进社。


    同月,东南行署撤销,海门和启东两县政府分别建立,两县的财粮局、贷管局、银行办事处也同时分别建立;掘港办事处撤销,掘港镇划归如东县政府领导,掘港财粮分局、货管分局及掘港银行办事处也均划归如东县领导。


    2月2日,南通城解放后,建立南通区军管会工商部,负责复工复业,管理市场,接管敌逆股权,监督公用事业,统一领导城市经济工作。


    2月4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政府财经机构设粮食局、货管局、工商局。粮食局负责财政供给方面的工作。货管局陆续开征货物产销税、营业税、屠宰税等。


    2月5日,通如行署撤销,原辖的岔南、汤园、蒲东三个区划归如东县管辖,四安、刘桥两个区划归南通县管辖。该署货管局和财粮局也随之撤销。


    同月,建立南通船舶管理局,各市、县设有分局。是月,根据一、九专署训令,各县将财粮局划分为粮食局与财务科,均为县政府组成部分。3月,各县货管局改名税务局,各县银行办事处直属华中银行九分行领导。


    3月,九专署增设财政处(下设税务局、财务科、审计室)、粮食局、工商局,为专署直属部门。财经处的权限调整为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不干预各部门的具体业务。5月10日,九专署财经处奉命撤销。


    3月,南通市货管局改称为南通市税务局。4月,市粮食局有关财政业务划出,建立南通市人民政府财务科。同月,市税务局并入九专署财政处税务局,市区税收由九专署财政处税务局直接征收。6月底恢复市税务局建制,隶属市政府领导。


    4月20日,遵照华中行政办事处指令,为加强盐税控制,增加财政收入,九专署发布通令,在专署税务局下成立盐务分局,驻如东县长沙,隶属九专署财政处税务局直接领导,并受如东县政府监督指导;在如东县沿海、海门县余中、启东县吕四,分别设立丰掘、余中、吕四3个盐场办事处,各盐场办事处受盐务分局直接领导,并受当地区政府监督指导。


    5月1日,苏皖第九行政区更名为苏北南通行政区,九专署财经机构相应更名。苏北南通行政区专署财经机构设财政处(下设税务局、财务科、审计室、会计室)、粮食局、工商局,为专署直属部门。专署税务局下仍设盐务分局。5月31日,淮南盐务管理局发布秘字001号训令,建立淮南盐务管理局通如分局,统一领导南通行政区小盐生产管理,贯彻废灶兴垦盐务政策。盐务分局遂转变成通如分局。6月,南通公路管理站成立,隶属苏北公路局。


    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南通支行正式成立(由华中银行九分行改建),海门、启东、二甲、掘港也同时设立人民银行办事处(原华中银行各县办事处改设)。


    邮政(邮电)机构不断调整。5月,华中第九邮电管理局改名为南通邮电管理分局。8月1日,撤销南通邮电管理分局,成立南通地区邮政中心指挥局,直属江苏省邮政管理局领导。同日,南通电信管理分局成立,直属苏北电信管理局领导。9月1日,南通电信管理分局改称南通电信局。


    9月,南通行政区专员公署决定,撤销各县市税务局、财务科,建立财政局。财政局下设税捐稽征处、财务课、公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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