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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的农业生产
发布时间:2018-12-14     


    南通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经历了恢复、发展,较大破坏,再次发展这三个阶段。1940年夏至1943年3月,新四军开辟、发展南通抗日根据地,开始恢复、发展根据地的农村经济,实施减租减息等一系列政策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遭受日伪破坏的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发展。1943年4月至1944年10月,日伪在对南通抗日根据地“清乡”(“军事清乡”、“政治清乡”“延期清乡”、“高度清乡”)期间,开展经济“清乡”,对根据地进行疯狂的经济掠夺和经济封锁,农业生产力遭受日伪的严重破坏。在残酷的反“清乡”斗争中,根据地军民贯彻党中央、华中局的指示,开展以“自给自足”为目的大生产运动,一手拿枪,一手生产,坚持保护和发展农业,保障了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得以渡过难关。1944年11月至1945年9月,南通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在抗日战争的战略性大反攻阶段,再次获得了发展机会,呈现勃勃生机。


    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到1946年7月自卫反击战争前,在短暂的和平阶段,南通解放区军民医治战争创伤,开展“五四”土改,恢复和发展解放区经济,农业生产出现了新一轮恢复发展的热潮。其成果直接支持了苏中战役。苏中战役后,华中野战军北移作战。1946年冬至1947年春,在国民党军队的全面清剿下,南通人民的对敌斗争进入最艰苦的阶段。华中九分区仅控制1900平方公里、80万人。南通解放区的各项事业遭受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此后,随着失地的频频收复,我方阵地不断巩固壮大,南通解放区的农业不断在恢复中发展。1949年2月南通解放后,南通的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南通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各级党委、民主政府始终把发展农业放在经济建设的第一位,开展了减租减息和土改运动,实施了一系列保护、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使贫苦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每当阶段性的斗争任务完成后,民主政府都及时把农民群众高涨的革命热情引导到发展生产上。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生产运动,推进互助合作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为了粉碎日伪和国民党顽固派对抗日根据地的包围与经济封锁,克服极端的物资缺乏和财政困难,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发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号召。1942年春,华中局在第一次扩大会上,提出把发展生产作为巩固根据地的一项基本任务。并于1943年春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军政机关应迅速作深入的动员与订出各类各项生产计划,实行开荒、植树、种田、种菜、种麻、种豆、养猪、养鸡、养鹅、养鸭、自制鞋袜毛巾,凡是军队机关所需用的一切东西,都设法自己动手。”1943年7月,苏中区党委发出《关于开展根据地生产建设运动的指示》,确定在敌后游击战争的严重环境下,苏中根据地的生产方针是:以发展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为主,以发展手工业及农业相适应的副业为辅。1943年底,苏中行署召开了第二次行政扩大会议,对1944年的生产建设进行了部署。在苏中四地委、三地委、二地委领导下,南通地区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拟订生产计划,提出力求使根据地的生产、生活达到自给自足。根据苏中行署第二次行政扩大会议的决定,根据地县、区、乡三级都设立有中上层人士参加的生产建设委员会,县设生产建设科,区设生产建设股,从组织上保证对生产建设的领导。


    在生产运动中,各抗日根据地都开展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克服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政府动员农民组织伴工组,开展劳动竞赛。对烈属、抗属、残废军人实行优待,鼓励当地群众代耕代锄。在一些条件具备的地区,政府还组织民兵基本队耕种“自卫田”,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贯彻执行了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形式,伴工组和合作社发展较快,在调剂粮食、安排运输、安排耕牛、购销肥料、制造农具、组织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启海各地普遍组织民兵伴工组,实行劳武结合,互助开荒。据东南行署1945年8月统计,富余、吕四、海中、海东、启西、启东6个区,实行互助开荒生产364人。中共如西县委号召全县民兵组织伴工队,以原有民兵小组为集体劳动基本单位,随身带武器,轮流到各户伴工,按田亩记工,多做的工另付工资。对抗日家属按政策规定予以优待,不给报酬。伴工完毕,即转为武装帮工队。当时如西县各区乡均建有伴工队,很多抗日家属在战斗生产中更是积极带头。度军井区陈户乡40多户抗属,大多提出不要政府优待,并带头在生产中做出榜样。参军英雄袁大进的爱人,在自己家也很困难的情况下,把政府优待他家的粮食拿出优待其他人,自己下地干活,还到人家帮工。


    解放战争中,各解放区从青壮年男劳力大多参军支前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1947年秋收秋种中,如东县景安、栟茶两区共有妇女5493人参加了耕田、挑担、抓灰等劳动。掘东垦区的妇女还砍沟草、推小车,同男子一样干重活。各地重视组织代收代种,帮助军属、常备民工家属解决困难。一些地方还建立了代耕队,实行民主评工计工编组。


    二、鼓励垦荒,扩大耕地面积


    由于日伪的“扫荡”、“清乡”,根据地的耕地荒芜十分严重,土地利用率很低。开荒造田,扩大耕地面积,是当时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苏中区颁发了《苏中区垦荒条例》,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扩大苏中耕地面积,增加根据地农业生产,保障地权并使地尽其用,人尽其力,加强抗战力量”。从鼓励垦荒和解决垦荒中的困难出发,《条例》对垦荒中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规定了垦荒的范围为:可供耕种之草地草荡;可供耕种之河岸洼地;久失经营之荒芜熟地。二是规定了垦荒的承放办法:“凡公有私有荒地,须经各县政府按照地方生产计划及地理条件勘查并确定其可垦范围以后,方得招垦,俾得集中资力人力分区分期进行。”“公有荒地由政府依据地方生产计划按照勘定范围,分期分配给适合条件之人开垦。”“私有荒地,由政府限令土地所有人定期开垦(招佃开垦或自行开垦不拘),逾期尚未开出,或故意违令拒垦者,政府得代其招垦,产权仍属原土地所有人。”三是规定了垦荒者的权益:“开垦公荒,承垦人有永佃权,并于垦竣后五年内不缴地租及其他各种公益负担。”“开垦私荒,如系业主供给资本者,承垦佃户享有十年以上租佃权,十年内业主不得自行退佃。”;“如系承垦佃夫自备资本者,佃户享有二十年以内之租佃权,二十年内业主不得自行退佃。”“无论公荒私荒已垦土地,业佃双方均须按照政府法令及土地收益情形,根据下列原则议定租约。一、开垦公荒之佃户,垦竣后五年内不缴地租,第六年起得按土地受益情形议定正式租额。二、私荒之承垦佃户其不备垦荒资本者,第一年内不缴地租,第二年起得按土地受益情形议定临时租额。三、私荒之承垦佃户其自备垦荒资本者,两年内不缴地租,第三年起得按土地受益情形议定临时租额。四、一切临时租额,不得超过一般土地租额二分之一。”四是规定了垦荒的奖励办法:“公私荒已垦地在垦竣后五年内免征全部公粮田赋。”五是规定了帮助垦户、业主解决筑堤开河、造屋搭舍等方面的困难。


    南通各抗日根据地认真落实《苏中区垦荒条例》,许多地方荒芜的土地得到了开垦。四分区沿海地区开垦荒田3万多亩。如皋县栟丰区张酵、南楼、古棍三乡纵横百里,有荒田2万亩,区政府动员农民开垦种上了黄豆。启海各地组织民兵伴工组,1943年互助开荒1261亩。如西县各乡镇都有一些荒场,大的达数十亩。各区、乡组织群众开荒种地,增加粮食生产,并制定了奖励措施。当时,如西根据地内大多数河岸不栽树,任其荒芜,县政府组织了10担蓖麻种子,发动全县人民在河岸上普遍栽种,并明确由各乡村抚属赤贫会统一管理。为了改善伙食,部队指战员和机关人员开垦荒地,建了一个占地数十亩的农场。县长季恺曾邀请记者前往农场参观,并对记者称:“本县将尽最大努力,从事各项生产事业,使每个指战员生活逐步改善,以丰富营养,增强身体,迎接大反攻。”①抗战胜利后,南通县三余区政府鼓励开明士绅投资农业,围垦海边荒荡环本荡。他们发动贫苦农民,组织围垦赈荒,增加耕地数千亩。


    三、兴修水利,改善生产条件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要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必须把水利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南通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把兴修水利列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942年“三冬”(冬防、冬耕、冬学)运动中,如皋(东)县加固范公堤曾形成群众运动。如皋(东)县栟丰区垦荒,区政府发动1300多人,在荒田中间开了一条深8市尺、长7里的河道,解决了水涝问题。抗战胜利后,如皋县政府以工代赈,组织民工疏浚了淤塞的龙游河,完成63万土方,不仅解决了沿岸10多万亩农田的旱涝,而且使串场河、小溪河、运河与长江重新沟通,改善了东台县、泰县、紫石县的水利状况。


    解放战争期间,为应对雨潮风灾,苏皖边区九专署、苏北南通行政区专员公署和县、区政府多次组织军民抢修江海堤防,疏浚河道。1947年春,启东吕四区政府发动5乡群众,利用春耕后空闲时间,开挖疏浚新港倒岸河、东六甲河、串场河等5条大河。1948年夏秋,苏皖边区第九行政区共抢修堤岸105公里,挖土14.3万方。如东县沿范公堤的3个区政府成立修堤委员会,县长亲自领导,动员2万多劳力冒雨涉水,突击修复70里长的范公堤各个险口。海门以工代赈修堤66华里,疏浚河道10条。启东以工代赈修堤3条,新开河道7条。为提高抗灾能力,从1949年春季开始,人民政府根据南通地区江岸海岸较长、小港汊很多、江海堤岸容易决口的实际情况,着手并港建闸,以利于泄洪和挡潮、引江水。1949年秋季,修复江海干堤365公里,抢修险口597处,拨发以工代赈粮750万公斤。


    四、精耕细作,推广良种和先进农业技术


    为了提高农业产量,南通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各级政府重视对农民生产技术的指导,动员农民精耕细作,施足肥料,种满种足。1949年2月南通解放后,苏北南通行政区专员公署设立了棉种改良推广所,宣传新品种“岱字棉”纤维长、产量高、出率高(指籽棉轧成皮棉)、能纺优质纱等优点,并拨了1000多担棉种籽,分配给南通三余区及如东兵房一带垦区,贷给缺棉种的农民,或由农民以普通棉种兑换。l949年,南通地区推广“岱字棉”12000亩。


    五、发展副业、渔业,增加农民收入


    20世纪40年代南通农村的副业,是指农民家庭经营的除粮棉等种植(俗称主业)以外的旨在增加收入的经营项目。按劳动方式不同,南通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农民群众主要从事养殖业(饲养猪、羊、鸡、鸭、鱼等)、蔬菜(果树、树苗)种植业、纺织业(手工纺纱织布)、挑贩业(挑米、挑盐、贩卖小百货等)、食品加工业(榨油、制酒、腌制等)、杂类(木匠、瓦匠、裁缝、剃头匠、散工等)等。当时,饲养猪、鸡等家畜家禽是最普遍的副业;次之,则为纺织、蔬菜种植。贫苦农民主要依靠自己劳动经营副业,以解决生活困难,应付急需为主。一些富裕农民则以依靠资本为主,需要专人或雇人经营。一些农户兼营小商小贩,大多以兴办副业为基础。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民主政府鼓励农民发展副业,并在贷款、税收等方面提供方便,还组织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通过组织合作社,解决产品运销方面的困难。公营商店也积极收购副业产品。一些生猪养殖地区还兴办了公营猪行。这些措施对发展副业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南通地区江、海、河相连,水网密布,渔业是传统产业。农区农民家前屋后沟塘养鱼、河中捞鱼摸虾,沿海农民跑小海,蔚成风气。滨海一带的渔民以专业海洋捕捞为生,在渔行老板的剥削下生活窘迫。苏中军区海防团(纵队)政治处主任何振声在《黄海波涛连天涌》一文中作如下描述:“这一带的渔民,生活是很苦的,他们只靠一条破船一张网,在波浪滔天的大海上张帆捕鱼,把命运交给不测的风云;那些没有船的渔民景况就更凄惨了,他们只有在大海推出的沙垠上张着网,等落潮以后把留在沙滩上的海蜇、鱼、虾一类的海里生物逮住,就靠这些维持生活。本来,海滩上的沙垠是没有‘主权’的,假如有的话,那只该属于‘海龙王’。可是海滨上的一些封建把头们,却把这些海滩划成一条条一块块,据为己有,并向撒网的渔民按季抽重租”。苏中军区海防团工作队深入到贫苦渔民中间,宣传反剥削、争权利的道理。渔民们于1942年冬天在弶港召开的仲裁会议上,理直气壮地向渔行老板提出取消租税、改善生活、团结抗战的要求,抗日民主政府的代表作了仲裁,不合理的沙垠租被取消。接着还进行了抗度量衡剥削的斗争,迫使渔行老板降低了40%的行佣。这一系列的斗争胜利后,渔民们的生活有了改善,觉悟提高了,不久便建立了渔民自己的斗争指挥部“渔民抗敌协会”。①为了保卫生产,防匪抗敌,组建了渔民抗日自卫队。这一系列的斗争成果,南通滨海地区的渔民同样享受。


    过去,沿海各路海霸都要向渔船放旗(海霸向渔民收买路钱),每面旗要出三五十元不等,每船出海一次要买一次旗,否则就要遭到海霸扒鱼、拖船,甚至船老大被吊在大桅上打得死去活来。每逢春汛,海霸、海匪大发横财。l943年春汛前,海防团在各港口分别开会,宣传海防团出海保护渔民生产,告知各渔船不要再买海霸的旗子。已经编为汪伪水巡团的海匪部队进驻启东,准备放旗。海防团派员与其谈判,严正指出,新四军要出海护渔,不准任何人向渔民放旗和扒鱼、拖船。吕四渔场当时盛产小黄鱼,有“日出一头金牛”之说。春汛时,南北数省上千条渔船赶来乘汛捕鱼。此时海面上,桅樯林立,篷帆蔽日,乘风破浪.蔚为壮观。海防团的战船列队巡航,守护着渔场,每当发现可疑船只,立即进行检查。所以,海匪不敢轻举妄动。


    苏中军区海防团将保护渔民下海捕鱼作为重要职责。新四军第一师1942年工作总结中言及海上护渔:“至春三月捕黄花鱼时,我海防部队船只即全部下海至深水处,进行游击,掩护渔民捕鱼,此为我建立工作最好时机。因沿海群众无论贫富,一年生计全依黄花鱼之生产;而海匪一年生计亦全靠黄花鱼汛时能大肆掠夺。两年以来,因我保护捕鱼有成绩,于是沿海民众对我帮助更多。”①1945年春,渔民在黄花汛渔场生产时,海匪仲炳炎部在国民党顽固派的唆使下,从长江口外来挑战,企图把新四军的海上力量逼走。海防纵队全纵队主力出动,不少勇敢的渔民也参加了战斗勤务,帮助判断气候、水情、掌舵。海防纵队开始在西南方向听到枪声后,立即离开了渔场。当渔场的渔船已经起网远去时,便开始猛烈攻击。狡猾的仲炳炎看到败局既定,便借着他船速的优势,张帆逃走,海防纵队一直穷追到长江口才回来,有两只敌船受到了创伤,在逃窜中沉入大海。在海防部队的护卫下,渔民还将鱼货销往上海。每年吕四黄花鱼汛期,至少有一两千吨运销上海。


    六、雪中送炭,解决农民、渔民的生产资金


    苏中行政公署1942年制订的《苏中区农民借贷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抗日民主根据地内工人农民因购买工具、原料、农具、肥料有困难者,可申请农业贷款,由有关组织核实发放。1941年、1942年,日伪对南通抗日根据地多次“扫荡”,根据地受到很大破坏。为帮助抗日军人家属、民兵和农民群众及时进行春耕生产,民主政府多次发放农业贷款。1942年和1943年,苏中四分区每年发放农贷公粮15000担,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肥料和向春荒严重地区发放“青苗贷款”(粮食贷款)。1944年至1945年,四分区每年发放农贷2万石公粮。如西县政府还筹办了信用供销合作社,具体分配使用农贷基金,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种子、肥料、农具等问题。


    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的华中银行,在解放战争期间继续开展农村贷款工作,支持恢复和发展生产。1946年春第一行政区发放农贷260万元。当年五四土改中,为满足贫雇农分得土地后生产资金的需要,又发放了大量农贷。在自卫战争最为艰苦残酷的阶段,九分区仍发放农具、种子、肥料等贷款5亿元,支援了人民群众一边发展生产,一边开展反顽斗争。人民战争转入战略反攻后,南通解放区农贷工作的力度加大。1948年春,九专署发放华中币贷款5亿元;10月、11月,九专署又分别增加农贷华中币2亿元、3.5亿元。1949年3月,九专署还贷出玉米种粮4000担。


    为支持渔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华中银行九分行还于1946年春发放了渔业贷款65万元,于1948年10月发放猪贷杂粮4000担,耕牛、农具、海船小船贷款2亿元。


    七、劳武结合,武装保卫生产


    南通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农业生产,是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下进行的。根据地和解放区军民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的指示,响亮地提出“武装保卫生产”、“武装保卫夏收”、“武装保卫秋收”等战斗口号,坚持战斗与生产相结合。苏中四专署、苏皖边区一专署、九专署均布置各县、区、乡以武装保卫生产。每到夏秋收割季节,分区部队、县团、区队、乡游击队以及民兵等人民武装力量密切配合,挺进到边缘地区,日夜监视敌人,阻击出扰之敌,打击敌方抢粮抢棉活动,保卫农民快收、快打、快晒、快运、快藏自己的劳动成果。各级地方武装还经常采取中途截击等行动,“虎口夺粮”、“虎口夺棉”,把敌方抢去的粮食、棉花等物资再夺回来。1944年秋,如皋县丁杨乡民兵在张家渡设伏,猛烈截击下乡抢劫的敌人,全部夺下4大船计200多担棉花。1947年秋,国民党军队对南通县三余区实行“重点驻剿”,大肆掠夺棉花。三余军民紧急动员,提出“坚守三余,誓死保卫群众的生命财产”等战斗口号,展开了以保棉为中心的反“驻剿”斗争。首先,组织大规模“跑反”,使敌人抓不到人,抢不到棉,处处扑空。其次,突击抢运。在组织“跑反”的同时,三余区委组织各乡民兵和青壮年夜间进入敌封锁线内,抢运棉花和粮食,仅几夜功夫,就将7个乡99%的公棉和88%的私棉抢运出来。再次,多次寻找战机,武装打击敌人,确保人民革命力量在政治上控制广大农村。经过84天的反“重点驻剿”的斗争,三余军民保住了该区90%的公棉和80%的私棉。


    八、生产自救,战胜灾荒


    1940年至1949年,南通农村常有各种自然灾害发生,人民群众遭受多种灾难。面对突发灾害,南通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各级党委、政府沉着应战。在灾害发生时,组织广大军民奋力抗灾,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灾害过后,面对灾害后续影响,组织全社会投入救灾行动。各级党委、政府摒弃为救济而救济的消极作法,把救灾作为生产的先导,救灾与开展生产紧密结合,通过救灾促进农业生产。对灾区、受灾户,政府视情减免所征粮赋,同时通过发放贷款、以工代赈、发行救荒公债、组织合作社等方式,推进灾区生产建设事业,帮助受灾户解决经费、耕牛、种子、工具等生产方面的困难。


    1942年夏秋,苏中四分区天旱少雨,粮棉歉收,冬季不少区乡发生粮荒。四专署及时组织生产救灾,在“三冬”(冬防、冬耕、冬学)运动中,强调搞好冬耕生产运动。县、区、乡成立救荒委员会,组织劝募经济,发行救荒公债,全区发放救济粮165万斤,救济灾民13.7万人,同时组织灾民纺纱织布,生产自救。区、乡兴办合作社170多个,增加经营收入,共渡灾荒。


    1945年夏秋,苏皖地区因灾歉收,导致当年冬荒、次年春荒。苏皖地区一专署所辖各县中紫石、如皋等县灾荒较严重。1945年冬,华中一地委、苏皖边区一专署决定拨出大量粮、款救济饥民,如皋城近万居民领粮度荒。1946年3月,一专署根据苏皖边区政府关于发行救灾公债决定,分派3000万元华中币劝募任务至各县,其中:如皋、如东、南通各250万元,紫石200万元,海门170万元,启东100万元,并规定此款40%直接用于救济,60%作为以工代赈资金。在生产救灾中,各级党政军机关均起表率作用。各单位根据一地委关于“工农业经营、贸易、交通与工余劳动(手工业、副业)并重”的原则,扩大生产,在三四月内实现菜金自给,经常费用节约一部分或大部分,尽力减轻人民负担。


    1948年夏秋,苏皖九专署境内数次遭受雨、涝、风、潮天灾,江海堤岸多处缺口。九专署组织军民抢修堤岸。东南行署秋粮因灾减产六成,如东沿海灶民、渔民损失很大。1949年全区因此严重春荒,灾民达50万人。专署除减免田赋外,还拨粮4万斤,解决灾民生活困难;发放粮食4.8万斤,用于以工代赈,修复江堤。同时,组织各市、县发动群众进行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全区拨杂粮1030万斤、黄豆200万斤、机纱43.4万支,收购土布1.6万匹、帐纱布2万匹。


    1949年6月下旬起,苏北行政公署南通专区境内阴雨连绵,大片农田积水。7月24日强台风过境,潮水上涨,江海堤岸多处缺口,166万亩农田被淹,26%的农田受淹,灾民达100多万人。专署随即成立江海干堤防修处,动员农民4300余人,组织大批机关干部、解放军指战员投入抢险,运送麻包、包皮和绳子到抢险第一线。抢险大军修复江海干堤365公里,抢修险口597处。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发动农民用3.2万部水车排除田间积水,补种晚秋作物近100万亩。专署拨发救济粮2400万斤,以工代赈粮1500万斤,用于救灾;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献粮1680多万斤,并推出代表组成慰问组,分赴受灾严重地区慰问灾民。专署建立募捐委员会,将在上海募得的3万银元全部用于灾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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