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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前南通农业及日伪对农业生产力的破坏
发布时间:2018-12-14     


    南通地区位于苏北平原,境内大部分地区属长江三角洲平原,海安、曲塘以北为里下河平原的一部分,串场河以东、如泰运河以北为滨海平原的一部分。南通地区滨江临海,水网密布,分属长江、淮河两大水系,长江水系流域面积占3/4左右,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除特枯年外,资源与耗用平衡并有盈余。


    南通地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降水量1000毫米以上,全年作物可生长季节长度达到300天以上,年度平均霜日数不足60天,年度最多霜日80余天。


    南通地区的土壤分为潮土、水稻土、盐土、黄棕壤和棕色石灰土四种土壤类型,其中潮土和水稻土占95%以上。潮土是以长江三角洲冲积物为母质,由于长期耕作,在草甸植被下逐渐脱盐增肥形成,分布在南通、海门、启东等地。水稻土由于长期种植水稻,水旱交替耕作熟化而形成,分布在通扬运河、里下河、沿江两岸。南通地区的这种土壤结构非常适合粮棉和其他农作物生长。据1930年国民政府江苏省秘书处《江苏省统计大纲初编》《土地》记载:1927年至1930年,有关县的农田面积为:南通300万亩,海门182.41万亩,启东90万亩,如皋300.92万亩。


    从民国初年开始,南通地区用现代科学进行小型农业科研,指导、改良农业生产,农作物尤以棉花品种及产量在省内外有一定的位置。1934年出版的《江苏省鉴》载,1926年前后,南通棉田年均l30~140万亩。南通一地即占全省总面积l4.41%,居全省之首。1932年,南通产棉74万担,为全省产量最丰。“全省稻作,最富县份中有南通、如皋等县。民国21年(1932年)产量如皋210万石,南通100万石以上。”“苏省各县,几乎皆有麦作。民国22年(1933年)南通小麦亩产240斤,为全省最丰,大麦面积218万亩,全省第一,如皋、海门等县均l00万亩以上,亩产200斤左右”,为省前列。其他农作物黄豆、蚕豆、玉米、高粱、花生、薄荷等亦有生产。畜禽及林果蚕桑生产历来有农牧结合的传统,向为重要畜禽蚕桑产地。市郊区农民以种粮棉为主。南通地区复种指数为l80%以上。


    1938年3月17日,日军侵占南通城。19日,日军侵占如皋城。接着又相继派兵出犯茅镇、掘港、汇龙、金沙、西亭等城镇。日军的入侵,给南通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严重破坏了南通的农业生产力。在沦陷区和游击区内,日军任意征用或强占大量土地,用于修筑堡垒、军火仓库、公路、封锁沟;土地大量荒芜;青壮劳动力被大量杀害或流失,日伪征集和强拉民夫,为他们筑碉堡、修公路、建兵点,或挑运粮食、蔬菜和各种军用物资等,一些地方每家农户主要劳动力平均要有1/5乃至更多的时间为日伪军服苦役;苛捐杂税、高利贷等封建性剥削,榨取农业资源,农民不堪重负而陷于破产;对粮食、棉花、蚕丝等战略物资全面统制,大肆掠夺,掠夺性的价格政策使农业产量急剧下降,各种农作物产量与战前相比,相差很大。日军烧杀抢掠,特别是在抗日根据地周围,实行灭绝人性的烧杀抢“三光”政策,耕地面积缩减,土地荒芜,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力急剧下降。尤以日伪“清乡”期间为甚。


    1943年4月至1944年10月,日伪对南通抗日根据地进行了“清乡”、“延期清乡”、“高度清乡”。日伪沿“清乡”区边沿开始构筑封锁线,西以天生港为起点,向北经平潮、白蒲到丁堰;从丁堰向东,经双甸、岔河、潮桥、马塘、掘港、南坎,直至黄海边的鲍家坝,沿线构筑竹篱笆200余华里,竹篱笆两旁地里的高秆作物全部被砍光。日伪构筑竹篱笆,给群众和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灾难。当时流传着一首民谣:“竹篱笆,硬分家,南边田,北边家,粮田荒芜没法种,种好的粮食吃不到它”。在天生港、平潮、林梓、丁堰、石甸等地,都有农民因种地、放牛羊穿越竹篱笆而惨遭枪杀。日伪对农业劳动力进行奴役和掠夺。日伪“高度清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抽训壮丁,编组伪自卫团,以抽调兵力扩展“清乡”和投入太平洋战争。为此,日伪分别委派了县、区壮丁训练大队长、指导员,分赴各地“督导训练”。规定凡年满18岁至40岁的男性都要登记受训。在边缘区,日伪指示伪乡、保长,按保甲户口簿,挨户登记壮丁,集中训练。在中心地区,日伪则采取武装抓丁,强迫训练。在“清乡”期间,日伪对根据地大肆掠夺。据不完全统计,1943年4月至12月,日伪在海启地区抢劫粮食3617石、家禽家畜60多万只(头)。日伪还乘下乡抢劫之机,把群众抓进据点当人质,强迫家属出资赎“肉票”。日伪每占领一个地区,即丈量田亩、改订税率、征收田赋。1943年日伪在苏中四分区“清乡”时,对“清乡”区的农民,除征收当年的田赋外,还要补征1941年、1942年的田赋。在有的地方还实行“田赋征实”的办法巧取豪夺。日伪赋税机关规定的实物折价率,往往不及市场价的1/2,甚至不及1/3。除田赋外,日伪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常常通过伪乡、保长把一张“捐条”朝群众家里一送,第二天就来要钱。有时第一次捐还没有缴清,第二张“捐条”又来了;伪乡、保长也乘机敲诈,群众苦不堪言。海启地区中静乡在一个月中,就被摊捐10次。对无力缴捐的群众,日伪以烧房杀人相威胁,许多人被逼得倾家荡产。启西、启东、吕四三个区有27人被加上所谓“抗捐”罪名,惨遭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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