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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苏:抗击白色恐怖
发布时间:2018-12-11     


  面对西乡残酷的现实,吴亚苏首先把党的骨干组织起来。他们经常化装成卖糖、割草、放牛、烧香的人,甚至乞丐,深入到农民群众之中开展工作。


  在严峻的形势下,吴亚苏和他的战友们经过艰苦的工作,重新建立县委。


  据1928年7月16日吴亚苏给江苏省委的报告称:“如皋县委已成立,为求集体的指导及县委领导力量的健全,决定7人,各乡均有同志参加。执委杨国昌,农(农民);孙忠明,农;张清川,智(知识分子);郭锡康,农;汤士伦、吴亚苏、徐芳(徐芳德)均智。常委3人:吴亚苏,书记;徐芳,组织;锡康,宣传。”


  报告中还提及:“县委已开两次会,决定恢复城市和西乡工作,派徐芳德赴西乡,马剑华赴县城。”


  根据县委的决定,徐芳德带着同志潜回西乡几次,情况已经基本摸清。


  此时,西乡暴动中心驻有如皋县公安大队吴公超中队。各区按县长王浩然指令,纷纷购枪成立特种公安团。他们和当地地主豪绅勾结在一起,天天轮番下乡“清剿”,使留在暴动区的共产党员骨干,有的被捕,有的牺牲,有的被逼走。所有党、团、农协组织全被破坏。


  虽然处在白色恐怖中,群众的革命情绪仍然高涨,特别是被害群众复仇呼声很高。徐芳德的报告与吴亚苏的先期调查,结论是一致的。


  县委决定以“红色恐怖”反击白色恐怖,以鼓舞群众斗志。立即调动南乡镇涛的红军游击队到西乡六甲地区,大张旗鼓地惩办了最反动的地主徐明慎,把他家的房屋烧毁。大幅标语贴满了六甲,落款是“中国共产党如皋县委”或“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江北总指挥部”。


  这一赤色行动,又使地主豪绅骚动起来:共产党还在!红军游击队还在!


  这就造成了地主阵营的两极分化。一部分更加戒备森严,也有些中小地主想与共产党、游击队暗中联系求保护。

 

  在如皋城里,负责地下工作的城中区委书记徐家瑾把秘密联络点移至李府巷刘诚一家里。


  当时在城里的只有徐家瑾和叶胥朝。吴亚苏派马剑华到城里与他俩联系,传达了省委指示精神,以及新县委成立后的工作部署。


  根据县委领导的布置,徐家瑾、叶胥朝筹集1000多元,在东大街租了宝庆银楼的两间房子,开设读书消费合作社为掩护,作为县委联络点。还在南门外开了一家糖果店,作为活动接洽用。潜伏在敌县公署的李蕴玉、县公安警察大队的许秀龙等获取了内部情报,可以通过这些联络点及交通员,迅速传到县委和有关人员那里去。


  同时在工人、学生中开展艰苦的恢复工作,并组织在城学生举行反对屠杀农民的示威游行。


  据1928年8月1日高仙甫(五一暴动后使用的如皋县委代号)向中共江苏省委所作《如皋七月份报告》:“全县已恢复区委5个,支部102个,共产党员813人。


  “其中城区区委5人,工1人,兵1人,知2人,沙文静(徐家瑾)任书记。下设支部3个:汽车工人支部,有7人;原县中学生支部改为第一街道支部,有11人;兵士支部,有4人。南乡区委,书记马口(马剑华)、宣传周口、组织于口,兵士陈口、田口,下设4道,23个支部,共有党员558人。东乡区委以原马塘区委改建,下辖支部:沙村50多人,下漫灶30多人,江家园120多人。西乡区委恢复王家行支部,10多人,拟将这10多人划分3个支部,成立一特区。另有北乡区委,有30多人。”


  按同一报告附表统计数字为:东区211人,西区12人,南区558人,北乡11人,城区21人。合计:813人。


  到当年9月,全如皋县通过整顿、恢复,党和群众组织有了进一步发展。


  据1928年《如皋县九月份组织报告》:全县共有区委6个,特别区1个,支部123个,党员数1148人。


  其中:西乡区委,支部29个,党员269人;南乡区委(镇涛区委),支部38个,党员298人;南乡区委(石庄区委),支部42个,党员314人;东乡区委,支部2个,党员68人;北乡区委,支部3个,党员69人;城区区委,支部5个,党员79人。


  另外有特别区委1个,支部4个,党员51人。该特别区在通如交界处,设有通如交通机关,由通如交通员薛九专递两县来往信件。


  工农群众组织已整顿恢复:西乡农民协会2个,会员176人;邻里互助会1个,会员102人。南乡佃农会4个,会员282人,兄弟互助会2个,会员96人。东乡农民协会5个,会员513人。北乡农民协会1个,会员58人。城区职工会6个,会员148人。


  这些数字,看上去是枯燥的,但是从中可以看到吴亚苏工作的深入、广泛、细致。从中可以看出吴亚苏及其县委一班人和广大党员所付出的一片心血!


  恢复工作速度之快,成绩之大,令人赞叹!

 

  在重建县委,加强组织工作的同时,吴亚苏着手发展武装斗争。


  五一农民暴动失败后,只有徐芳德从暴动区内带出的1支手枪。吴亚苏回如皋后,向海门县委借了3支枪,从省委领到盒子枪4支、勃朗宁手枪2支。加上郭锡康变卖田地、房产和家畜,在上海买的一部分枪支和徐芳德又潜回西乡取出暴动时隐藏的一部分枪支。


  有了枪支,武装斗争就开始了。

 

  6月中旬苏德馨从上海是和吴亚苏一起过江回如皋的。只是苏德馨改道南通,再与张兆山一起去如皋东乡,暂时隐蔽在下漫灶银杏铺一个农民家里。不幸被坏人黄自媛发觉告密,苏德馨和张兆山于6月15日被捕。苏父也因五一暴动坐牢。王浩然知道苏德馨是中共如皋县委要人,甚至用杀害其父来劝降。苏德馨不吃这一套,他说:“我是共产党员,父亲是老百姓,你们不但要杀共产党,还要杀老百姓,这是你们的三民主义吗?”他在遗书中嘱咐爱人抚养好儿子,并替儿子改名“苏为宜”(苏维埃谐音),要儿子以后继承父志。


  多好的同志,他是真正的共产党人!吴亚苏设法营救苏德馨未果。


  原来西乡江安、卢港两区地主为了进行阶级报复,集体贿赂王浩然2000多元。其中申家埭恶霸地主周松平出资800元,要县府从速处决苏德馨。


  红军游击武装建立后,吴亚苏决定第一仗攻打江安申家埭周松平的父亲老地主周殿伦家,为苏德馨、张兆山报仇雪恨。


  8月22日,吴亚苏、徐芳德带领游击队员连夜潜至蛇头庄苏德馨的岳父张芝山家,先摸清了周家的情况。


  第二天下午,申家埭周家门前走来5位身穿杭绸衣裤的商人,说是收购小麦的。周殿伦和其弟周竹青忙把他们迎到客厅内。


  正当端茶拿烟招待时,为首的“老板”吴亚苏突然拔出盒子枪喝道:“不许动!”吓得周殿伦、周竹青颤抖得说不出话来。


  听到动静,狗腿子倪生儿闻声持枪带人拥进客厅。吴亚苏当即把倪生儿击毙。周殿伦、周竹青趁乱向外跑,被吴亚苏举枪打倒在地。周竹青当场死亡,周殿伦未被击中要害,装死逃过一劫。


  在徐芳德率队接应下,吴亚苏等5人安全撤出。


  这一行动,不仅震撼了如皋西乡,连县城里也顿时紧张起来。这共产党、红军游击队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


  王浩然一面派公安局长沈靖华到西乡捕人,一面在城里宣布戒严,晚7点关城门,9点断绝交通。

 

  过了几天,吴亚苏得知周殿伦没有死,其子周松平仍然反动,欺压百姓,且有邻居汤义方为周家父子助力,反共气焰十分嚣张。因此决定再次袭击申家埭。


  9月4日下午6时许,吴亚苏又带领游击队员来到申家埭,直接来到汤义方家。不巧的是适逢汤义方外出未归,正巧碰上地主铁杆走狗许耀三在汤家杂货店买东西。


  替死鬼来了。吴亚苏做了一个砍杀的手势,许耀三当场被游击队员打死。


  住在旁边的周殿伦听到枪声后,赶紧带着家人出逃。吴亚苏和游击队员冲进周家未找到周家人,即一把火烧了周家的房屋。


  经过这两次战斗,虽说还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大家总算出了口恶气。红军游击小组在对敌斗争中得到了锻炼,吴亚苏、徐芳德也增强了信心。


  此后,袭击吴窑公安分局,攻打九华山公安分局,夜袭下驾原公安分局,处决大恶霸沙田局长刘仰琨,击毙公安巡长祝培初,仗越打越漂亮,红军游击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在连续的胜利面前,吴亚苏没有被成绩冲昏头脑,而是下工夫、花气力,整顿党的纪律。

 

  县委重建后,为了严明党的纪律,对五一暴动中犯错误的同志,主要是党员干部,进行处分。


  “高仙甫”1928年8月1日向省委递交的《如皋七月份报告》中,有一张表:


  《执行严格的纪律——铁的纪律》。理由有五项:不努力、自由行动、不守秘密、经济不清、其他。


  其中不努力开除1个,警告2个;自由行动开除1个,警告1个;不守秘密开除1个,警告1个;经济不清警告1个;其他方面警告2个。


  对经济纪律也是极其严肃。当时省委发给如皋县委的革命活动经费,每月只有60元。自行组织的经费(系向豪绅地主商借或抄没的款子,当时叫“干经济”),规定3/10为党的活动经费,3/10为救济费,1/10补助各县,2/10买枪弹,1/10上缴省委。


  这些经费的开支和自行组织的收入,每月都要向省委结报,一丝不苟。


  《如皋七月份报告》中,同样有一份《县委之经济报告》:


  收入部分:6月19日收省委60元,经济工作100元,2项相加等于收入160元。


  支付方面:生活费71.14元,交通费16.60元,文具费5.85元,特别费47.95元,经常费31元。4项相加,共支付172.54元。


  注:收支欠12.54元(由苏负责垫)。指由吴亚苏负责垫上差额。


  在经济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县委对在暴动中牺牲的革命烈士,还给予抚恤。据“高仙甫”1928年8月向省委所作《红怖与救济》报告:


  县委救济科对“君霞、惠吾同志给予家庭津贴费各50元,德馨同志遗子及妻救济40元(关于他儿子将来问题,负责立据交未来另转办理)。其他受伤及流移失业同志,估定150元”。


  这就是共产党的人情味!可见吴亚苏工作细致,对革命同志及家属体贴入微。归根结底,是如皋县委的政策好。


  对造成经济损失者,即使是县委书记本人,也同样给予处分。


  “高仙甫”1928年8月1日《如皋七月份报告》:“吴××(吴亚苏)在沪遗失45元,无确实之估计与证明,此种粗心,应予警告。”


  打铁还须自身硬,影响力源于自律。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然而,纪律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能否遵守纪律,关键还是要看团队成员的自律意识。自律,就是对自我的约束,自觉遵守团队的纪律和规范。


  在极其艰难困苦的形势下,吴亚苏注重用铁的纪律打造团队,更注重用铁的纪律打造自己。


  自胜者强,自强者胜。


  在经济工作中,缺经费,自己补;少了钱,自己给自己警告处分。见过哪个朝代,哪个党派这么做过?只有共产党!只有党的优秀干部!


  吴亚苏加强纪律性、严格要求自己的做法,并没有削弱自己的威信,反而增强了自己的影响力,增强了县委领导一班人的凝聚力,增强了党组织和武装团体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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