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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守初心
发布时间:2021-04-10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有严明的纪律要求。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南)通海(门)如(皋)泰(州)地区诞生了一支正规部队——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四军。红十四军在带领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开展游击战争、创立游击区、沉重打击国民党反动统治和地主阶级势力的同时,十分注重党规军纪建设,做到心系人民、廉洁自律、作风严实,并由此推动革命斗争的开展。我们从几个小故事中可见其严明的党规军纪。


当时红军队伍中有个绰号叫“破凉帽”的人,此人出身贫寒,参加红军后,打仗勇敢,在一次战斗中,草帽被子弹打破了,所以大家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破凉帽”。他在被提拔为县委委员兼特务队长后,负责经济工作,管理红军生活费用和购买枪支弹药的经费,经手的钱越来越多,也就渐渐地狂妄腐败起来。他把党的经费公款私用,生活腐化,拉帮结派,屡教不改,1930年7月12日,通海特委在如皋水洞口召开万人大会,公开处决了“破凉帽”。红十四军在纪律的执行上,态度坚决,起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当时如皋县委还有个苏姓委员,1929年秋冬之时,他受党组织委派,领取2万元去上海购枪,但他并未将这钱用在购枪上,而是私自在上海开了一家袜厂,不仅如此,他还存在生活作风问题。1929年底,苏某回到如皋,虽经县委多次教育,但他拒不认错。苏某是共产党员,又是党的干部,但身上存在的问题却不少。借用我们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他存在3项违纪行为:主观未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违反了工作纪律;用公款私办工厂,违反了廉洁纪律;生活作风存在问题,违反了生活纪律。中共如皋县委在对苏某多次教育未果后,为了正风肃纪,最终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执行枪决。


红十四军不仅纪律严明、管理严格,还能够一视同仁,始终与廉同行。无论是谁,如果犯了错误,即便是党内领导干部,也同样给予处分。时任如皋县委书记的吴某在上海遗失45元公款,但拿不出确凿的遗失证明。组织上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并没有因为他是县委主要领导身份而搞特殊,最终给予他警告处分。


在平时对红军战士的教育上,红十四军指战员坚持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红十四军第二师一团团长陈宗恒时常教育红军战士,他说:“我们红军是为老百姓、为穷人做事的,我们没收土豪劣绅、地主恶霸的财产,除部队供养以外,都要分给穷苦农民,决不允许装入个人的腰包。”在他的启发教育下,红军战士不动群众一草一木,所到之处,人民群众箪食壶浆、热烈欢迎。 


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因为有了严明的纪律,才能锻造出红十四军战士严实的作风;正是因为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红十四军所到之处,人民夹道欢迎,同时不断有人参军,红十四军主力从一开始的500人发展壮大到1300余人。不仅如此,在几次比较大的战斗中,各路赤卫队和前来支援战斗的群众,规模都在万人以上,大大增强了红十四军的战斗力。


红十四军,这支当时江苏境内唯一一支正规红色革命武装的党规军纪建设在新时代仍然具有现实意义,“不矜细行,必累大德。”实现伟大梦想,除了要有“不忘初心”的坚持,更需要以“铁”的纪律保驾护航。


(中共南通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浦文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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