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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丕显


陈丕显(1916-1995),汉族,福建省长汀县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抗战爆发后,任中共东南分局(东南局)青年部部长、青委书记。1940年7月,陈丕显奉命从江南到苏中地区,组织发动民众,建立各种形式的抗日协会。9月苏北区党委成立后,陈毅兼任书记,作为副书记陈丕显,积极动员组织民众支援黄桥战斗,组织地方武装配合主力部队反顽、反日伪扫荡。

1941年3月,成立苏中区党委,一师政委刘炎兼任书记,陈丕显任副书记。在苏中区党委领导下,分区及县乡基层党政军组织相继建立,根据地人民群众迅速组织起来,参加减租减息、参政议政,巩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群众基础,新区开辟工作卓有成效。


为推动减租减息开展,区党委抽调干部组织二五减租培训班,学习掌握减租政策。区党委选择中心县的中心区乃至中心区的中心村组织试点,取得经验,打开局面,在此基础上在根据地直至游击区、边缘区农村全面推开。


为巩固减租减息成果,区党委广泛发动群众,在农村普遍组织农民群众自己的组织农抗会。与此相应,青抗会、妇抗会、文抗会、工抗会、渔抗会等各种抗日群众组织纷纷建立,成为基层抗日民主政权的有力支撑,也为民兵武装建设、党员队伍壮大和基层党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陈丕显配合粟裕、刘炎等领导,组织苏中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苏中行政区及4个行政专属区、10多个县,初步按“三三制”原则建立起抗日民主政权。同时积极建立统一战线,吸纳各阶层人士支持、参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民主政权建设成为华中根据地的模范。


1941年6月以后,日伪军多次组织对苏中地区开展大规模“扫荡”,苏中区党委积极部署,组织各区、县做好应对措施。主力部队、地方兵团和群众自卫武装在苏中敌后对敌展开攻势,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粉碎了敌人的“扫荡”。


苏中区党委还注重开展城市工作,组织城市工作委员会,在重点城市,开展各阶层统战工作,动员城市青年投身解放区。


1942年底,日伪军谋划对苏中地区清乡,斗争形势趋紧。苏中区党委及时部署应对。苏北区党委由粟裕兼任书记,按照分工,陈丕显带领区党委机关赴一、三分区,一方面,组织苏中各区支持四分区反“清乡”斗争,同时由区党委发布《关于改造基层政权结构,加强民主建设的决定》,组织部署县乡基层政权改造,民主选举县乡长,加强根据地民主建设。民主选举新乡长在苏中1000多个乡展开。


区党委同时组织开展以冬学、冬防、冬耕为主要内容的“三冬”运动,以提高民众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组织发展民兵武装,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提高民众生活水平,改善根据地财政状况。


一年零七个月的苏中四分区反清乡斗争是在苏中区党委领导和各分区支持下开展的,斗争的每一个阶段,区党委都及时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作出具体部署,确保斗争取得胜利。


1943年下半年,利用对敌斗争间隙,苏中根据地开展了持续两年的整风运动,陈丕显同志协助粟裕同志对运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战斗力。


1944年底,粟裕率部渡江南下,叶飞兼任苏中区党委书记,陈丕显为副书记主持区党委常务工作。


苏中抗日根据地建立后,建立统一战线,组织发动民众,开展武装斗争、政权建设、党的建设,根据地不断巩固扩大。从1940年9月至1945年3月的4年半期间,陈丕显作为区党委副书记,在粟裕、刘炎、叶飞等支持下,主持区党委日常工作。


1945年4月,叶飞率部南下与粟裕会合,陈丕显接任苏中区党委书记,组织领导苏中军民加强根据地建设的同时,全力展开对日伪的反攻,并迎来抗日斗争最后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陈丕显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1995年8月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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