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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生纱厂沪账房——从广丰洋行到天主堂街
发布时间:2020-07-24     作者:朱 江


首次搬迁


1897年12月1日的《申报》第5版,刊登了《通州大生纱厂告白》:


光绪二十一年冬,署南洋大臣张奏以通州在籍绅士张季直殿撰经理通海一带商务,议就通州兴设纱厂,始听商办集股,不就,更议用南洋商务局所购四万余锭之机器。中间复因人事乖迕,展转稽迟,至本年七月,乃与盛杏荪太常定议,与商务局重订合同,各分机器之半,而于上海之浦东别设一厂,太常主之。其机器之归通州者,作为官本二十五万两,集商股二十五万两,共计官商成本五十万两,业已如数招足,节略登报以供众览。


一厂在通州西门外,与内河外江两便之唐家闸地方,名曰大生。


一官商股本五十万两,分作五千股,每股计规银一百两,皆以银到之日,按年八厘计息。凡从前已入股领有收据而未领股票息摺者,请至上海新北门外天主堂街本帐房换给。


一商务局机器作为本厂股本二十五万,逐年获利按股均分,如有亏折亦按股摊认,利害相共,永远合办,立有官商合同,咨总理衙门存案。


一厂中用人理财,全归张殿撰选举商董经理,商务局不更干预。


一机器由南洋派威靖兵轮船装运通州,业于本月十八日开运。


一本厂行栈,夏初竣工,厂屋今归木作曹庆章包造,取有承揽保书,即日开工赶办。


一未开机以前,绅不取公费,董不取薪水。


一本厂议于正股二十五万外,由张殿撰、盛太常合招新股十五万两。诸君愿入股者,请赴本帐房交银领取股票息摺,由盛由张票内签明。以登报之日始四个月为限,逾限不收,限内股满不收。


一本厂刊有详细章程,兼及议办本末,欲阅者可至本帐房面取。


《通州大生纱厂告白》简要地介绍了大生纱厂的筹备经过,向社会公众告知了大生纱厂的股本结构、基本建设进展,还特别强调尽管存在官股,但官方并不干涉纱厂的经营管理。另外还透露了大生纱厂的帐房,已经位于上海新北门外天主堂街。这是大生驻沪办事机构多次搬迁地址中的第一次。


上海新北门外天主堂街,即现在的四川南路新永安路至延安东路段。所谓的天主堂,是指天主教若瑟堂,这是上海租界内最早的一座教堂,咸丰十年三月二十五日(1860年4月15日)奠基,同治七年完工,教堂正面及钟楼重修工程于光绪三年完成,建筑风格为罗马式与哥特式组合。


大生上海公所从广丰洋行迁出时,从《通州大生纱厂告白》上看,名称已经称为“帐房”。光绪二十三年(1897)的《大生纱厂重订集股章程》也称“帐房”:“一集商股本规银五十万两,分作五千股,每股一票,计规银一百两。凡各绅商愿入股者,一在上海新北门外本帐房,一在通州万昌福钱庄。”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二十九日张謇日记记载:“抵沪,寓天主堂街通厂账房。”


1947年3月成立的“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的《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中,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一节记录:“十二月,通厂建造厂基,设事务所于上海天主堂街。”这里所称“事务所”,即“帐房”,是后人在编纂时用当时的名称,称呼1897年的机构。至于《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22页引用原大生上海事务所秘书徐润周1962年回忆,称大生公所1898年迁设小东门,不够可信。因为时隔60多年,难免记忆模糊,况且徐润周那时还没有进入大生工作,并非当事人。而《通州大生纱厂告白》系通过《申报》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息,也是为了集股所需,帐房的地址不可能写错。张謇的日记也是当时形成,显然不可能搞错地址。


大生沪账房早年的“各往来”账中,记录了“付申帐房由二三年十月起至二五年三月卅止房金九八元贰百六拾两三钱五”。二三年系光绪23年(1897),二五年为光绪25年(1899)。光绪23年(1897)阴历十月开始支付沪帐房的房租,与大生上海公所迁出广丰洋行的时间基本是吻合的。九八元为九八规元的简称,是近代上海特有的银两制度。起源于道光年间豆商交易,咸丰八年(1858)通行全市,规元以标准银用九八相除而得,九十八两标准银即等于规元一百两。



改称帐房


大生上海公所这个名称不再使用,倒是值得探讨。公所、会馆是明清时期兴起的、适应工商行业发展需要的、以地籍或者行业为根本的地域性或行业性办事场所与机构。公所和会馆名称相异,但有很多相似的功能。会馆起源较早,起初是保护同乡利益和救济困难,为客死异乡者提供丧葬服务,后来逐渐开始为工商业发展服务。而公所一开始就是起源于工商业的需要,同样也有救济同业的义务。


另外,来自一地的商人往往因地缘、亲缘为纽带,从事相同或相近的工商、手工行业,很多时候公所也兼带会馆管理地方移民的功能,因此会馆、公所有时也是通用的。


从江南会馆、公所的整体情况看,早期以地域性会馆为主,逐步发展成行业性公所为主要社会团体。这一发展转变过程中,会馆、公所与官府、士绅之间始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不少会馆本身就是官商合建的,由商人创建的会馆,也需要通过政府的认可。这种官府和绅商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使会馆公所演变成一种官方机构之外的补充力量。


1893年10月19日,上海机器织布局的清花车间起火,火势很快蔓延到整个厂区,一直燃烧到深夜,织布局成为一片废墟。11月26日,李鸿章委派盛宣怀,主持规复机器纺织局,1894年9月16日,重建的华盛纺织总厂投产。1893年冬天,盛宣怀拟订《华商机器纺织公所章程》。华商机器纺织公所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行业组织,具有一定的行业管理职能。如《华商机器纺织公所章程》规定,经过该公所查明的华商资本,才能购置进口纺织机器,这是为了禁止洋商设立纺织企业采取的措施,因为“纱布为民生日用之需,若洋商用机器纺织,系夺华民生计”,还规定了华商纱厂之间协商事务时的办理流程。华商机器纺织公所最重要的事务,是对各纱厂生产的棉纱,按照每包(400磅)收取规银一两,用于补偿被焚毁的机器织布局的官商投入。因此由北洋大臣任命公所委员,并发给钤印一颗,用于捐款单照。


从《遵办通海纱丝厂禀稿》第七条看,大生公所的名称似乎模仿自华商机器纺织公所。华商机器纺织公所毕竟是一个上海各纱厂总办“会议公事”的行业组织,不同于大生公所只是大生纱厂的一个内设机构。


根据江海关的报告,华商机器纺织公所除了收取棉纱每包一两的捐银外,“还对所有这些厂商或多或少地握有控制权,诸如为他们的原料和产品报关,代他们同政府或官员洽谈有关经营的各种问题。这个机构的外籍主管人员是丹科(A.W.Danforth)先生,同他一起共事的华籍理事是盛宙怀先生。”因此大生公所名称的消失也在情理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之后,外资纱厂拒绝承认华商机器纺织公所收取捐银的权力,随之华商纱厂也不再支付,华商机器纺织公所名存实亡。



分领官机


从广丰洋行搬到天主堂街后,大生纱厂帐房的当务之急,是分领杨树浦的官机。1897年8月11日,张謇与盛宣怀签订《通沪纱厂合办约款》,约定双方各自领取2万余锭官机,分别在唐家闸和浦东开设工厂。由郑孝胥和何眉生“见议”,即见证。8月16日,作为官方代表的桂嵩庆,与张謇和盛宣怀签订了《官商约款》,对于官股利息,官机的点交、转运、安装等事宜作了约定,其中规定江宁商务局派崔毅堂到上海点交机器,张謇和盛宣怀两方面各派员,共同到现场查点均分。通厂方面由大生纱厂帐房具体负责,沪厂方面,盛宣怀把具体事务交给郑孝胥和盛宙怀。


郑孝胥(1860—1938),字苏戡,又字太夷,福建人。现存的大生档案中,除了通过1897年的《通厂分领纱机清单》,可以了解通厂分配到的机器详单外。郑孝胥的日记较为细致地记录了分机的过程,摘录几则:


“九月初五日(9月30日),晨,诣崔毅堂。午后,诣宝源祥,沈敬夫、陈少岩、蒋书箴皆来,同见盛太常,谈分机事宜。”盛太常即盛宣怀,沈敬夫显然是通厂的代表,就分机事宜,双方先期进行了协商。


“九月初六日(10月1日),午后,诣宝源祥,同盛荔孙、潘剑云(纱厂翻译)、蒋书箴、沈敬夫、陈少岩、刘一山、张选甫等至瑞记,见崔毅堂及买办吴仁甫、顾佩堂,洋人李曼、史立臣、汤谟士,议分机事。”瑞记洋行是这批机器的供应商,负责机器的安装和调试。汤谟士系工程师,分机由其具体操作。郑孝胥所记的汤谟士,即是后来为大生纱厂装机的汤姆斯,大生档案中也记载为汤姆司、汤洋人、洋人。


“十月十一日(11月5日),晨,同书箴往杨树浦,先过华盛纱厂,会同盛荔孙、潘剑云、汤谟士、崔毅堂及通厂之刘一山、高力臣、林兰孙等,同至堆机蓬中。候瑞记派人,至十一点不至,余与书箴先返,诣季直饭。……再诣季直,始知瑞记派人未至,更约明日。”开始分机的时候,张謇也到了上海。张謇与郑孝胥早在1880年就相识,在张謇创办大生纱厂过程中,郑孝胥出谋划策,还给予张謇精神上的支持。张謇日后给张孝若信里提到,他与郑孝胥“文章道义相资,忧乐相关”。只是在辛亥革命后,不同的政见导致两个人渐行渐远。


“十月十二日(11月6日),晨,至杨树浦,众皆集,复以小工不至罢。余告荔孙,非包工不可。” “十五日(11月9日),晨,诣杨树浦观分机器。” “十九日(11月13日),坐马车至杨树浦,观运纱机。”由《通州大生纱厂告白》18日起运机器的记载,可见在解决了包工问题后,分机、装船效率不低。


大生纱厂纱机的运输,一直延续到1898年春。张謇三月二十七日(4月17日)致刘坤一函里提到:“浦西机器日内业已可运毕,浦东大件五六日内亦可开运,度闰月内必可竣事。”到1898年12月26日,“厂工已竣,装机过大半,花已开收。”



学习华盛


大生纱厂初创时期,华盛纺织总局是大生纱厂经营管理方面的领路人。张謇曾派董事高清等人去上海各纺织企业考察,然而外资企业严格保密,不得而入。华资企业尽管不像外资企业那样,但要充分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还是有困难的。然而在华盛纺织总厂,却得到了总办盛宙怀的热情接待,有问必答。盛宙怀是盛宣怀的堂弟,字荔孙,曾任广东候补知府。他对人说:“张季直营纱厂,但乏资本耳。其所用以任事及调查之人皆朴实有条理,所营必大有成。余于其问,不吝罄所知以答,度其将来必大有得,无为徒谩此人也。”盛宙怀对张謇创业团队大加褒扬,认为张謇解决了资金问题的话,就凭团队人员朴实的素质与严谨的态度,张謇所创的事业一定会成功。张謇非常感恩盛宙怀的当年的支持和鼓励,在盛宙怀去世7年之后的1910年,把这段经历写入《纺工说明书后序》中。


大生纱厂具体在哪些方面借鉴了华盛纺织总局,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以考察。但就管理层也称作“董事”,应该是照搬华盛的。1894年2月5日,盛宣怀电禀李鸿章,报告规复织布局筹办情况,电文提到:“规复织局,筹本百万,已有就绪。股商远虑他日办好恐为官夺,拟改为总厂,亦照公共章程,请署厂名,一律商办。先举广东候补知府盛宙怀为总管,严作霖管银钱,沈廷栋、褚成炜管工作,许春荣、杨廷杲、严潆管买卖棉花、纱布,均称董事”。


在光绪二十四年春王月财神日大生沪账房所立《日抄》的最后,以《华盛厂抄来》为题,详细记录了华盛纺织总局的职工工资标准,可窥大生纱厂对华盛学习的深度:



从前包工


女工、摇纱、童工:纺见细纱每磅四厘;粗纱每磅三厘。


机匠、机工、小工:纺见细纱每磅二厘二毫;粗纱每磅二厘;清花每磅七毫半;梳花同;引擎照细纱磅数每磅六毫;打包每小包一钱五文;包纸包一钱一文;摇纱日工每车八文、夜工每车九文;轧花每萝五文;机匠每月十二元至八元不等。


现下每日


机匠、机工:二十元、十五元、一元、五角、四角、三角不等。


男工小工:四角、三角、五角、二角、一角不等。


细纱女工:二角、一角七、一角五、一角三、一角不等。


粗纱女工:二角六、二角、一角六、一角四、一角二、一角不等。


至于童工、小工等,均观其能做事者,约给若干,不过至大二角之谱,此现在之情形也。


(转载自《张謇研究》期刊,作者单位:南通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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