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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18     


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党中央提出“一化三改造”(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南通市及南通专区各县认真贯彻总路线,制定实施“一五”计划,推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南通各地的基本建立。1956年1月,南通市庆祝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全面胜利。1957年,南通市及南通专区各县提前完成“一五”计划,顺利实现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过渡。

 

一、工农业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的推行

 

(一)推行企业生产计划管理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给予南通市工业生产的任务,主要是根据“充分利用、合理发展”的方针,发挥地方工业的潜力,大力利用地方资源,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为农村经济服务。南通在全市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工厂中,坚持不断地推行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财务成本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管理的面貌。其中,在企业中推行生产的计划管理对于保证全面完成国家计划、不断提高生产组织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3年春,南通市在各工厂开展对计划生产和计划管理的宣传,推行计划编制工作。在大生副厂推行作业计划取得明显效果的基础上,从1954年第三季度开始,其它主要工厂中也都开始推行作业计划。随着计划管理的逐步深入,工厂中的各个部门都明确了职责范围,制订了办事细则,建立了原材料供应、产品质量检验、机械设备检修等制度。各纺织厂推广先进操作法,制订操作规程,棉纱质量保持稳定提高。1955年起推行经济核算制度,加强定额管理和经济活动分析,有效树立了全员节约的观念。

 

改革工资制度,也是改造旧企业的一个重要方面。1954年,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已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取消各种名目的变相工资,建立奖励制度。1956年,再次进行工资改革,普遍提高工资标准,建立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和职务工资制等。工资制度的改革,提高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对工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执行粮油、棉花统购统销政策

 

针对粮食、油料、棉花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1953年、1954年,国家相继实施统购统销政策,对保障国家建设,维护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这些政策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期才取消。

 

粮食统购统销。南通解放初期,国营公司虽然初步建立了粮食购销体系,但由于私商占市场较大比例,经常抬价争购,粮价波动难以控制。1953年10月、11月,中共中央、政务院先后发出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决议和命令。南通各地迅速贯彻落实,根据农户实际粮食产量,扣除口粮、种子、公粮后,余粮实行计划收购。口粮消费定额,市郊区农民每人每年为175公斤成品粮,县区农民人均200公斤原粮。当年省下达全专区统购粮食任务1.2亿公斤,实际完成1.37亿公斤。市郊区征购余粮195万公斤,但对缺粮农民返销粮食1874万公斤。1955年4月起,南通地区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开展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的试点,在“三定”到乡的基础上,推行“三定”到户的办法。1956年后,改为以农业社为单位进行余粮平衡。

 

在农村普遍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同时,对市镇居民的用粮也实行计划供应。1953年12月起,南通市开始对城市居民的粮食实行定点凭证供应。1955年9月起,南通市对城镇居民的粮食供应实行按工种定量供应,分6类14个级别。

 

粮食的统购统销,对于建国初期保障供应、支持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限制价值规律的作用,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实际工作中存在收购宁多勿少、销售宁紧勿宽的倾向,一些地方粮食不能确保基本生活的需要,导致群众的不满。

 

油脂油料统购统销。1953年11月起,油脂油料变自由经营为统购。农民生产的油料由国营公司委托供销社代购,私商为国家代销、经销,国营油厂和私营油厂由自营变为代加工。1953年,南通列入统购的油料有大豆、油菜籽、花生等,实际完成统购634万公斤,折油208.31万公斤。1954年秋季起棉籽随棉花统购,由供销社收购棉花,将棉籽拨交给粮食部门榨油。1956年全市油菜籽收购259万公斤,折油108.63万公斤。

 

南通市区从1953年11月起开始食油统销试点,设粮油供应点50多个,到1954年2月全市城乡普遍实行,同时限制私营油商自由经营。由于供应方法不一,供应计划下达迟缓,难以真正做到计划供应。1955年定量标准,南通市区城镇户口每人每月312.5克,各县城镇平均为156克,农村由100克至125克不等,此后根据当年油料丰歉情况而作增减。

 

棉花统购统销。建国初期,南通地区的棉花实行自由购销,通过花纱布公司、纱厂联购处、合作社收购和委托私营花行代购两种途径收购棉花。1950年棉田面积169.38万亩,收购量为2.36万吨。为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中央指示1952年起棉花全部委托供销合作社收购。南通各级供销社采取供应良种、赊销预购以及棉价随涨不随落等办法,鼓励农民发展棉花生产。1952年,南通棉田面积257.60万亩,当年棉花收购量达到4.13万吨,充分显示了统购的作用。

 

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后,因启动大规模经济建设,棉花供求紧张。1953年,南通棉田面积269.70万亩,收购量达5.94万吨,占全省的41.5%和全国的4.1%。1954年秋季新棉上市起,全国范围内实行棉花计划收购,规定凡棉农所产棉花除缴纳农业税和必要的自用部分外,全部卖给国家。1955年,南通棉田面积410.20万亩,收购量高达9.81万吨。尽管南通是重点产棉区,但由于轻纺工业发达、用棉量较大,棉花供求矛盾同样较为突出。

 

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探索

 

土地改革后,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劳动条件所限,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面临着诸多困难,生产力水平低,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农村土地买卖一度盛行,贫富分化逐步加剧。为克服分散经营的弊端,党中央决定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1951年12月15日,党中央下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以互助合作为标志的南通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随着土改的结束,很快被提上日程。

 

南通农村向来就有互助传统,农忙季节,一些农户相互伴工,以应付一家一户劳力不足的困难。1950年秋冬和1951年春,伴随抗美援朝的兴起,南通全区响应党的号召,开展劳动竞赛运动,推动了互助组的建立和发展。到1951年底,全地区325个乡共建立临时互助组1348个,常年互助组265个。

 

1952年春,南通地、市委根据中央精神,制定了发展农业互助组和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地委派出工作组到如东县红星乡指导初级社的试办工作,5月16日正式建立起南通地区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季邦英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此同时,各县和南通市郊亦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分别试办了1~2个合作社,全区首批共试办了11个合作社。各社规模大小不一,小的只有几户,大社如市郊的窑墩坝社达40多户。当年秋收秋种期间,地(市)、县委根据上级要求,布置区乡开展建组建社、整组整社工作。全区常年互助组发展到3.48万个,临时性互助组发展到5.06万个,26万农户入组,占农户总数23%。新组建的合作社大都实现了增产增收。

 

1954年2月,南通专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制定了7至10年实现农业合作化的规划,并计划当年做到区区办社、村村建组。据6月份统计,全区初级社增加至360个,除崇明县三星区外,其他121个农业区都至少建立1个初级社,最多的南通县三余区建立了35个合作社。1955年春耕期间,新建合作社4258个,总数增至4871个,入社农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11.26%。

 

1955年秋冬,全国农业合作化迅速形成高潮,高级社在极短时间内普遍建立起来。9~11月,南通地区突击建社1.58万个(约为计划的两倍),95%左右的村建立了合作社,入社农户72万户,占总户数的54%。12月,南通全区试办了76个高级社,共有社员3.14万户,平均每社408户。1956年1月下旬起,在批判右倾保守思想的形势下,南通全区掀起大办高级社的高潮,整村、整乡的农民加入高级社,许多地区半个月即实现高级化。至4月底,全区共建立高级社3641个,入社农户181.16万户,平均每社约360户,占农户总数95.16%,南通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

 

历时5年多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最初是健康的,后期由于过分追求速度,导致矛盾和问题不断积聚,许多社名不符实,平均主义严重。许多地方在初级社尚未巩固的情况下,一步登天跨入高级社,造成生产管理的混乱,影响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之后经过三次大规模整顿才巩固下来,特别是“三包一奖”制度(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实施后生产秩序才得到恢复。

 

三、手工业合作化

 

南通市手工业较为发达。据1954年统计,全市共有109个行业,从业人员2.52万人,当年的生产总值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的21%。其中,棉织手工业占全部手工业的绝对比重,从业人员占全市手工业总人数的80.53%,且主要分布在郊区。郊区农民兼营织布生产所得总收入,几乎相当于全郊区的农业总产值。其他主要的手工业有针织、铁器、木器、竹器、缝纫等。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分散到集中、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1950年秋,郊区学田乡率先建立了1个织布供销生产合作社,到1952年底,郊区的织布供销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5个,社员6281人。1954年,市建立手工业管理局,开展手工业普查和合作化的组织推进工作。同年11月,南通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到当年底,南通市已有生产合作社12个、供销生产合作社1个、生产小组5个,合作化的范围由郊区扩展到城区,全市手工业合作组织的公积金已达50.31万元。1955年上半年,各社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实行合作化后,产供销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基本做到常年有计划生产。

 

1955年下半年起,市对个体手工业也加强了管理和领导,根据行业实际情况作出了继续发展、维持生产、转业缩减等分类规划。7月,南通市第一个集中生产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南通市利民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成立。1955年冬,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全面推开的新阶段。全市109个手工业行业划分为棉织、针织、服装鞋帽、五金、木器、竹藤棕草、修理服务和综合8个系统,分别建立手工业劳动者协会。1956年1月,市人民委员会正式批准全市手工业的合作化。通过老社带个体、小组并社、全行业建社等多种方式,全面建社工作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至1956年4月,全区共建立2505个完全按劳分配或固定工资形式的手工业高级合作社,入社手工业者10.38万名,占从业人员的90%。南通市109个手工业行社,共组建133个合作社、组,入社社员1.2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95%。

 

手工业合作化以后,发挥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1956年,南通市手工业总产值比1955年增加35.88%,新增公共积累114.18万元。社员的生活福利普遍得到提高和改善,合作社一般都办了公共食堂,还成立业余文化学校和俱乐部。

 

四、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公私合营

 

解放之初,南通在恢复国民经济的过程中就已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通过国营企业对某些私营工厂加工订货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到1952年,为国营企业加工订货的产量已占整个私营工业总产量的绝对主导地位。此后,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0年至1952年为初步改造阶段。大生第一纺织公司下辖的一厂、副厂共有纱锭10.12万枚,职工8300多人。解放后,人民政府没收了这个企业中的官僚资本(约占26%),并派公方代表参加了董事会。为帮助企业维持生产,1950年4月起国营南通花纱布公司对大生一厂、副厂加工订货,当年仅大生一厂就代纺棉纱2.73万件,代织棉布17.59万疋。1951年又把加工任务增加1倍。由于一部分当权的资本家对推进改革抱有抵触情绪,虚报原料消耗,将不合理开支计入成本,从中获利。1951年,大生纺织公司所属各厂继续亏损,有时甚至连工资也发不出,资方只得向南通市政府提出公私合营的申请。此时,大生第一纺织公司公股公产(包括官僚资本、敌伪财产、“地方事业”的股权及解放后政府对企业的投资)已占企业资本总额的48.6%。当年12月经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大生第一纺织公司实行公私合营。企业迅速建立了一套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制度,生产情况不断好转。大生一厂合营后第一年(即1952年)的生产总值比合营前的1951年增长24.24%,实现转亏为盈,还清了全部贷款,赎回了抵押出去的全部织布机。大生公司的合营,为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这一时期,在商业方面着重对一些畸形发展的行业进行了初步改造。私营金银首饰商、私营钱庄相继转业或歇业。对于投机性较大的私营棉纱、土布和粮食等行业,政府先后成立纱布市场、粮油面交易所,对交易行为进行有序管理。1951年1月后,根据国家关于棉纱统购的政策,由政府接管纱布市场。对某些过剩的行业,动员部分有条件的商户转业。特别是对依靠抽取佣金生存的牙行(即贸易中介机构)实行转业改造。1950年、1951年,动员转业或自动报闭的牙行,就有花行148户,薄荷油行15户。此外,对粮食、土布、棉布、棉纱、生猪等25个主要行业的1511户行庄,采取组织联营的方式,使它们从分散走向集中,以便于进一步改造。

 

1952年,国家对木材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统一管理。南通全市的50户私营木商即全部转业,其中57.54%的资金转入工业生产,35.4%的资金在政府的指导下转入土产行业,在得到政府的投资后,创设了全市第一个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公私合营南通土产公司。

 

从1953年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进入全面铺开阶段。1953年,由于国家对粮油、棉布实行计划管理,原私营粮油店、棉布店与国营公司签订批购合同后改为代销店、经销店。1954年7月起,先后分四批对市区5110户私营工商户进行换证登记。当年第三季度,先后对土布、卷烟、杂货、茶叶、瓷器、绸布、国药、新药、锡箔等14个行业的188户批发商进行转业改造。五洋、瓷器等业10多家较大的批发商集资创办了大成玻璃厂和天成味精厂。经改造后,私营批发商营业额在全市总量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42.45%下降到1.84%;国营批发业的占比则由1952年的54.57%上升到93.04%。

 

公私合营工厂逐步扩展。1954年至1955年,先后批准了复新面粉厂、通成造纸厂、通燧火柴厂、大通纱厂、富安纱厂、大成玻璃厂公私合营的申请。至1955年底,全市公私合营工厂的产值已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90%左右;对私营小厂继续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这部分产值占私营工业全部产值的90.59%。

 

1956年,南通的对私改造工作进入高潮。全区290个私营工厂合并为70个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南通市私营工商业,88个行业、1847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按赎买政策,核定私有资产,私方按5%的年利率定息。从批发商入手,改造私营商业。39个行业、2468户小商贩组成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形成国营商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交通运输业中,私营汽车联营处并入南通市汽车公司,直接转为国营;内河轮船联营处实行公私合营后并入国营轮船营业处;个体木帆船组建成运输合作社。海门、如皋、南通、海安、启东、如东等6县的私营工商业也全部实行公私合营,或组成合作商店。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各企业普遍进行建章立制,健全了管理,生产经营很快走入正轨。1956年,新合营工厂总产值比1955年增长29.04%;新合营商店营业额比1955年增长28.03%。

 

通过声势浩大的公私合营社会主义改造,全市私营工商业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获得了新的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基本形成。

 

五、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2年7月,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由全国人大一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南通市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地方第一个五年计划,明确了工业、农业、商业、基本建设、文教卫生事业等指标任务,同时将公私比重列为重要内容,通过计划管理,有力地推进了工业化进程,使各种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逐步纳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轨道。1954年8月、1955年9月,南通市、南通专署先后成立计划经济委员会,作为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的专门机构。1956年,随着专区、市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颁布实施,覆盖全区、门类较为齐全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南通顺利地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南通市的工农业总产值在1956年已经超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指标。1957年,南通专区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9.90亿元南通专区、南通市工农业总产值、工业产值、农业产值均采用南通市统计局核定的数据(1990年不变价)。,较1952年增长28.58%。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

 

“一五”计划期间,南通针对工业集中在纺织等行业、企业规模较大、公私合营较早的特点,采用以点带面的方法,组织领导全市的工业生产。1952年,南通专区完成工业总产值3.99亿元,其中南通市1.80亿元;1957年,专区工业总产值达5.66亿元,其中南通市2.34亿元。五年中,全市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1396.3万元,占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66.36%,新建、扩建了42家工厂,由此增加了84种产品的生产,其中包括玉米脱粒机、灌溉用水泵等农业机械,热水瓶、调味粉等生活用品。作为南通市主要工业产品的棉纱和棉布,均大幅超过历史最高年产量,其中棉纱为历史最高年产量的170%,棉布为161%。列入省和市五年计划的33种工业品,有19种提前一年达到或超过1957年的指标。

 

农业方面,“一五”期间由于国家大力扶持农业发展,南通郊区农业生产面貌大为改观。5年间,用于水利建设的投入达101.54万元,新建和修建了江堤、涵闸等一批水利设施;投资44.2万元发展电力灌溉,建成电力灌溉站11个,灌溉面积3万多亩,将大片旱田改造成水田。1957年,郊区粮食总产量比1952年增长11.49%。全区农业总产值达24.24亿元,比1952年增长25.72%。

 

商业贸易、交通运输也有相应的发展。国营商业机构从1952年的37个增加到1957年的91个,合作社商业机构由1952年的27个增加到1957年的49个,公私合营商业机构由1952年的5个增加到1957年的321个。5年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12亿元,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1956年10月至1957年夏收,南通地区实行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试点,农村市场一度出现活跃局面。交通运输方面,公路和内河不断开辟新线路,城区至唐闸、天生港、狼山的公共汽车线路相继通车,内河航线由6条增至10条,公路和内河的客运量提前1年超过“一五”计划规定的指标,货运量在5年间增加了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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