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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新秩序的形成
发布时间:2018-12-18     


1949年2月2日,华中九分区部队攻占南通城,这是国民党反动派在苏北放弃的最后一个城市。在此前后,各县县城也相继解放。通如海启实现全境解放。在完成接管工作的同时,党和政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和发展生产上来。完成土地改革,组织生产救灾,到1952年全面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目标。

 

一、解放初期混乱局势的平定

 

人民解放军进驻南通城当日即发布公告,宣布南通市区及海门的茅家镇、三厂、青龙港为军事管制区。城市接管和经济社会各项管理工作随即全面展开。

 

解放前夕的南通,城市经济处于全面崩溃的边缘,社会秩序十分混乱。国民党军队全面溃逃前,即开始有计划的撤逃,资财、档案等几乎全部搬空。南通区军管会对原国民党政权留下的房产、物资(主要是棉花、布匹、面粉等)及银行、邮电局等进行接收。并动员学校复学、工厂复工、商家恢复营业。公安部门加强巡查侦察,粉碎了特务、匪徒和封建势力煽起的多起暴动,维护了社会安定。

 

在经济领域,人民政府对国民党发行的金圆券实行一次性收兑,确立华中币的本位地位。针对投机分子恶意炒作,造成物价上涨,市场混乱,实施严厉打击和经济控制,有效遏制物价上涨势头。南通解放后不到两周,各工厂陆续复工生产。由于当时上海尚未解放,原料、燃料采购和部分工业品的销售面临很大困难,政府指示国营江海贸易公司贷给大生公司大批原棉,确保正常生产,带动了市郊农村的土布手工生产。1949年夏,南通遭受数十年未遇的台风、暴雨灾害,造成大片农田被淹,大量人员伤亡,约有50万人无处安身,150万人断粮。苏北行署两次下拨救济粮,人民银行发放各种贷款,在城镇开展大规模劝募救灾活动。为防止出现连续灾害,党和政府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兴修水利。到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南通经济社会秩序已渐趋稳定。

 

二、全面完成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是解放后党在农村的一项紧迫任务。从1950年9月至1951年底,南通地区全面进行土地改革,结束封建土地所有制,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1950年初,中共南通地委着手准备全区土改工作。6月,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地委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开展土改前的准备工作。据调查统计,南通地区7县1市(南通、如东、海门、启东、崇明、海安、如皋县,南通市)共有1068个乡,其中,582个乡在抗日战争时期就经过“五四土改”,被称为老区(即老解放区);268个乡原为老区,解放战争期间变为国统区后地主、富农夺田倒粮,将土地变卖、转租,这类地区被划为恢复区;218个乡是1949年春才解放的新区。这三类地区在土改中工作重点不同,老区主要是明确土地权属等扫尾性工作;恢复区主要是解决土地悬案,理顺土地关系;新区由于封建势力还没有被打倒和肃清,成为这次土改的关键。除崇明县的62个乡全为新区外,其余新区乡都比较分散。在这些未经土改、封建土地关系占统治地位的地区,封建地主以占农村1.9%~4%的人口占有30%以上的土地,而占农户总数56.89%的广大贫雇农,仅占有总耕地的18.1%。地主利用土地和权势,仍然对广大农民特别是贫雇农进行剥削。9月底,土改工作队深入老解放区、恢复区和新区重点乡,发动、领导老区的土改结束工作和新区的土改工作。至12月底,南通专区老解放区的582个乡顺利完成结束土改工作,68个新区试点乡的土改工作也告一段落。

 

1951年1月起,根据苏北人民行政公署颁布的《苏北行政区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新区的土改运动全面展开。按土地和生产资料占有情况,划分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富农、中农、贫雇农等阶级类型。土改中,各地依法没收了地主的土地、房屋、粮食、农具、牲畜等五大财产,同时留给他们和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财产,将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富农、工商业者和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也实行依法征收。老区、恢复区共没收土地253.71万亩,新区没收土地44.81万亩,征收土地14.49万亩。4、5月起,南通地区土改工作进入最后的分配阶段,对所有没收征收的土地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无地、少地的贫雇农都依法分得一份土地。经过土改分配,全区农村土地占有关系发生根本的变化,占人口总人数90%左右的贫雇农和中农,得到了占总面积70%~80%左右的土地。至1951年11月底,老区、恢复区850个乡的土改全部结束,新区218个乡的土改也在年底基本结束。土改期间,各地农村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地主进行斗争,结合镇反运动对部分恶霸地主进行处决或管制,长期统治广大农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消灭。

 

土地制度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土改后,劳动者成为土地的主人,翻身解放后的广大农民,迸发出空前的生产热情。各级政府对农业采取强有力的扶持政策。1952年尽管水、旱、风、虫等自然灾害不断发生,全区农业总产值仍比1950年增长13.8%。

 

在全面推进土地改革的同时,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搬运、民船等行业的民主改革,打击封建霸头,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地方经济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三、全面恢复国民经济

 

南通全境解放后,支前、救灾等任务相当繁重,地方财政十分紧张。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后,南通各级党委、政府团结和发动人民开始三年恢复国民经济的伟大实践。党和政府一方面抓好农业、工商业的恢复工作,一方面完善财税金融管理,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至1952年底全面实现恢复国民经济的目标。

 

针对农业生产易涝、易旱、易洪的情况,着手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专署设南通行政区水利委员会,统一规划和领导水利建设。着重对南通、海门、启东三县及市郊培修加固江海堤防。用以工代赈办法,组织民工90万人,完成土方5100万方。同时,疏浚主要河道33条,建闸38座、涵洞199座,提高防洪挡潮能力。对种植业布局,贯彻以粮为主、适当发展经济作物的生产方针,引进岱字棉15号良种,总结推广粮棉高产经验。

 

在工商业方面,宣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打消工商业者的顾虑,通过扩大加工订货、调整劳资关系等办法,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恢复发展生产。进行工商登记,加强对工商业的指导和市场管理。在工商业者中进行守法经营教育,对不法资本家开展“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新建300多个工业企业,发动和依靠工人阶级开展爱国劳动竞赛和增产节约运动,参加企业管理。1950年6月起,大生一厂由保本转向盈余。随着大生纺织公司所属各纺织厂恢复生产,市区失业工人大幅减少。棉纱、棉布和面粉、火柴、纸张等产量迅速增长。1951年,南通市实现工业总产值1.18亿元,比1950年增长42.64%。

 

积极发展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先后建立花纱布、百货、粮油、土产等国营公司,全区共建立290多个商业企业。各县相继建立地方国营建筑公司,组织工人统一承接修建任务。专区范围内400公里的公路修复通车,南通与上海间轮渡通航,所有轮埠港口全部开放。成立9个木船协会,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水运。为启动受1949年秋特大水灾影响而大批歇业的私营商业,1950年下半年起,南通缩小国营公司经营范围,以批发为主,扩大批零差价,调动了私商积极性。9月份秋收后,杂货、百货、绸布等营业额开始持续增长,申请开业与复业的工商户逐月增加,1951年全市私营工商业户数达4140户,比1950年增加658户。1951年11月,南通市成立土产交易所和农民服务所,组织私商收购农产品,送工业品下乡。1952年6月,南通区、市首次组织全区范围的物资交流大会。到1952年,工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49年的6.4%上升到67.3%,改变了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农业的局面。

 

1950年起,国家实行统一的财政经济政策,以集中财力搞建设。南通认真落实统一财政经济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金融计划管理。推行集中开户、支票转账,加速资金回拢。到1952年11月,开户单位由147家增加到1236家,存款余额达402.21万元,比1950年增加4倍多。通过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有效回拢了贷币。同时搞好集中信贷,灵活调度有限的资金。1949年南通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仅64万元(新人民币),到1952年增加到736万元(新人民币),增长10.5倍。二是建立健全新的税收管理制度。从1950年起,南通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新税制,实施工商税的征收和管理。1951年12月,发动市区私营工商业户全面进行建账。三是尽最大可能节减财政开支。行政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逐年下降,1949年为79%,到1952年仅占26%。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南通财政状况基本好转。1952年,南通区、市合计完成预算内财政收入8054万元南通区(专区)、南通市的经济指标因区划变化而导致统计口径的不同。1949年至1958年,南通地区不包括南通市,南通市仅指市区;1958年至1962年,南通地区包含南通市;1962年至1978年,地、市管辖范围回复到建国初状况。一般统称的“南通”指包含6县1市的现南通市范围。,比1950年增长近1倍;预算内财政支出占财政收入的11.5%,其余部分上交苏北行政公署,支持国家经济建设。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南通人民与全中国人民一道投入到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中。除了动员青年参军外,1951年下半年,南通开展全民性的捐献飞机大炮活动。南通专区7县共捐献127亿元,南通市共捐款100亿元,总计完成价值15架飞机的捐款。为恢复经济、支援战争,南通乡村的爱国丰产运动和城镇的生产竞赛运动全面展开。经过土改翻身得解放的农民积极投身爱国丰产运动,圆满完成1951年夏征、秋征任务。1952年,全区农业喜获丰收,粮食总产104.15万吨,棉花总产4.24万吨,均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1952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全面恢复的一年,南通也胜利地完成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任务。1952年,区、市合计工农业总产值23.25亿元,为1949年的1.55倍,其中农业总产值为19.26亿元,工业总产值为3.99亿元。职工年人均工资364元,郊区农民的生活也得到初步改善。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均有一定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城市交通、排水管网逐步改善。特别是1952年在唐闸、易家桥、山芝庄等地建造的1.79万平方米工人住宅,大大地改善了工人的居住条件。


1949年至1952年的四年间,南通经济成份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的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长。农村土地改革全面完成,广大农民群众分得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由于对私营工业特别是对大生纺织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业产值从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99.75%下降到27.49%,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产值占到55.57%。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商业有了很大发展。国营商业企业由2家增加到8家,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由6个增加到27个。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在全市批发业务中的占比由19.61%上升到54.57%;在商业零售总额中的占比由6.01%上升到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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