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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上的初步拨乱反正
发布时间:2018-12-13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当天新华社转发了这篇文章。12日,《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同时转载。


根据省委对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的要求,南通地区各级党组织分别组织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进行讨论、学习,并结合对毛泽东《实践论》、《矛盾论》、《反对本本主义》、《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著作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认识。


1978年11月,南通市委召开为悼念周总理受迫害的干部平反大会,市委书记谢克东在讲话中,强调要把思想从林彪、“四人帮”的禁锢下解放出来,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完整地、准确地学习理解、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体系,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思想的束缚,使人们从“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中走了出来,为推动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发挥了重要作用。

 

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


1977年10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把被“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的文章,提出要敢于冲破阻力,推翻“四人帮”对干部审查中的不实之词和所作的错误结论。11月27日,该报又发表题为《毛主席的干部政策必须认真落实》的评论员文章,强调抓紧落实干部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两篇文章的发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列共鸣,为平反冤假错案作了舆论准备。


1978年2月18日至28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召开地、市委组织部长座谈会,其指导思想是:遵循党的十一大路线和五届人大精神,以揭批“四人帮”为纲,把被“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进一步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实行党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尽快地把那些尚未分配工作的干部分配适当的工作,积极地解决审干中的遗留问题,认真地做好对科技人员的普查和调整工作,完整地贯彻落实毛主席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把广大干部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使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发挥才干,努力完成党交给的战斗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要求各级党委重视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建立审干复查工作的班子,平反昭雪错案、冤案、假案。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南通地委于3月18日至25日,召开各县组织部长、人事组长、纪律检查组长及地区机关各部委办局负责人会议,学习党中央关于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方针的指示,传达学习省委召开的地、市委组织部长座谈会精神,交流了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各县审干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研究了省委发的6个案例,并重点研究讨论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认真处理审干中的遗留问题;二是关于抓紧做好下放干部的分配工作问题;三是关于认真清理干部档案问题;四是关于做好对用非所学科技人员的普查和调整工作问题。初步明确了政策思想和审干复查工作的范围、时间、部署等。会后,南通地委成立审干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副书记挂帅,并抽调干部成立办公室专职办公。南通市和各县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由于“文化大革命”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落实干部政策中的问题不仅很多,而且牵涉面较广。复查范围根据南通地区情况,除省委明确规定的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也列入此次复查:凡四清运动后期没有处理了结的案件(包括已处理完毕的)“文化大革命”中又重新拉出来审查,重新结论、处理的人员,原则上列为此次复查;对1958年三类地区改造中,重新补划为剥削阶级成分的,“文化大革命”中又重新受冲击审查,有的重新作了处理,也列入此次复查,新老问题一并处理,但对其家庭成分未牵连到本人的,不予复查,如本人申诉,作正常申诉案件处理;对过去已摘帽的右派,“文化大革命”中重新戴上了右派分子帽子和“文化大革命”中新定上右派分子的,列入此次复查。


根据具体情况,南通地区审干复查采取不同的方法,大体分三种类型:(1)人员集中,分口负责。根据各口复查任务的大小,相应地抽调人员集中到一起办公,以两至三个口组成一个组,原则上各口的同志复查各口的案件,但口与口之间也可以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审阅的案件,由顾问、办公室主任轮流到各组通过,一般干部办公室通过后即可结案,地、县管干部需要经地、县委通过后方可结案。(2)县委审干办公室复查县管干部,各口复查各口的干部,一般干部由各口领导小组在县委审干办公室参加下通过后即可结案,县管干部先由办公室和各口领导组初步通过,最后由县委通过结案。(3)在县委审干办公室领导下,重点单位成立审干领导小组,分单位办公。县委审干办公室复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县委、县革委会发文处理的各级干部,其余干部一律由单位复查,通过方式和第二种形式相同。


南通地、市委强调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全面、正确地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对涉及到的干部区别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自1978年4月份开展审干复查工作,到12月底,南通地区“文化大革命”以来受审查的干部5810人,已复查结案的5403人,占案件总数的93%,其中,全面纠错的395件,占7.3%,部分纠错的1623件,占30%,维持原结论的3385件,占62.7%。南通市“文化大革命”以来受审查的干部2456人,已复查结案的2361人,占96.1%,其中,全面纠错的104件,占4.4%,部分纠错的1429件,占60.5%,维持原结论的828件,占35.1%。南通地区“文化大革命”以来经政法部门处理、需进行复查的案件共10212件,已复查的政治案件1853件,全面纠错的占55%,部分纠错的占5%,维持原判的占40%;已复查的刑事案件871件,全面纠错的占8%,部分纠错的占5%,维持原判的占87%。南通市“文化大革命”以来,经政法部门处理、需进行复查的案件共1727件,已复查结案的419件,占24%,判刑的901件。


对历年来发生的冤假错案全部给予平反、昭雪、纠正。该补发工资的大部分已经补发,该重新分配工作的大多已重新分配工作,亲属子女受牵连的也尽可能做到适当解决。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均予以改正。1978年11月19日,南通市委召开大会,为1976年因悼念周总理而受迫害的人员平反。1979年1月20日,市委为陈世魁、曹从坡、何晴波、季茂之等人召开平反大会,恢复名誉。1979年1月23日,地委召开平反大会,为原中共南通地委书记周一峰等18位同志平反昭雪。


至1982年底,南通地区“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干部案件全部复查结束,其中敌性案件516件,复查纠正460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双开除”的529人,复查纠正336人;南通市立案审查的干部案件,其中敌性案件22件全部复查纠正;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有8人得到复查纠正。未改变处分的绝大多数属违纪案件。


拨乱反正,平反、昭雪和纠正冤案、假案、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调动了积极因素,促进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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