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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风整党
发布时间:2018-12-13     


各级党组织的公开、建立、巩固和发展


南通地区全境解放时,全国解放战争尚在继续进行,为了支援战争与保证新区开辟工作的需要,地委从老区大量抽调干部参加支前和到新区工作,自1949年5月至1950年4月的1年中,从老解放区共调出地委级干部6人,县委级干部41人,区级干部525人,乡级干部1735人,乡以下干部1206人,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同时地委和各县县委通过举办短期训练班,对干部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水平,共训练各级干部5720人。


1949年8月,南通地委召开各县县委组织科长会议,对新形势下的建党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要求在1949年底以前,老区要平衡发展,做到没有无党员的空白村;新恢复区要在各乡发展党员,做到无空白乡;新区也要在每个乡发展党员,建立支部。各地在发展工作中,都要重视发展妇女党员。在新区建党要执行“城市依靠工人阶级,乡村依靠贫雇农”的阶级路线,大胆吸收工人与贫雇农、贫苦知识分子入党,注意纠正对建党重要性认识不足、阶级路线不明的倾向。据如东、南通、海门、启东、崇明5县和南通市统计,1949年3月至12月,共新建党支部192个,发展党员11931人。


解放前夕,南通城的地下党员(包括派在上海、海门工作的)有165人,进城接管时,加上从根据地调至南通市工作的党员,共有党员391人,主要分布在机关、工厂、学校当中。党的组织没有公开,党的基层组织仍沿袭战争年代的一套做法。1949年8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市委作出部署,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党的建设要执行“城市依靠工人阶级,乡村依靠贫雇农”的阶级路线,进行建党工作,大胆吸收工人与贫雇农、贫苦知识分子入党。到1949年底,农村各乡都有党员,主要工厂都建立了支部,全市共建党支部43个,党员人数达到966人。


1949年冬至1950年春,因南通地区全境解放后,已普遍建立基层政权,党已处于执政地位,南通地、市委决定分批公布各地党支部。在公开支部的同时,对党员和群众进行党的性质及党的政策教育,检查党支部和党员的工作,增强支部和党员政治责任感,改进思想作风。


在夺取全国政权、从事和平建设的历史条件下,每一个党员能否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被权力、地位和资产阶级的捧场所腐蚀,这是我们党十分关注的问题。从当时南通市的情况看,党员中绝大多数能够牢记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然而也有少数党员滋长了骄傲自满的情绪,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不愿再过艰苦生活,停顿下来不求进步。还有部分党员,特别是领导岗位上的党员,滋长了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作风,工作上被动应付,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对人民、对革命事业缺乏高度的负责精神。党组织对新党员的教育和训练工作不够,一些新党员的政治觉悟、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一些基层党组织涣散,手续制度不严,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甚至还有极少数投机分子、阶级异己分子乘机钻入党内。这些情况引起了全党的高度重视。1949年12月13日至17日,中共南通市委召开第一届党员代表会议,会议的主要精神是整顿思想,整顿组织,改善领导和发扬党内民主。市委书记王野翔号召全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副书记赵琅代表市委作报告,检查总结入城以后市委的领导工作,贯彻加强团结、加强纪律性的教育,确立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思想,部署恢复和发展生产、抗灾渡荒、巩固后方治安等项任务。此后,根据市委第一届党员代表会议精神,市委选派一批党员干部参加了中央和苏北区党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抽调一批干部到各个基层单位开展工作,以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市委还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整风学习,通过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加强团结、加强纪律性的教育,树立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思想,保证了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95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南通地、市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办法:在城市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在党政机关和学校一般暂停发展党员;在农村无论新区和老区均暂停发展工作,集中力量对现有党组织进行教育和整顿,在各种斗争中发现、培养积极分子,待完成土改后,再进行发展。新发展的党员大都是在各项政治运动中和整党学习中涌现出来经过斗争考验和慎重审查的优秀分子,符合或基本符合党员条件。


南通地、市在解放以后的1年多中,党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至1950年年底,党支部增加到1452个,其中南通地区1407个,南通市45个;党员增加到68472人,其中南通地区67453人,南通市1019人。大批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为党补充了新鲜血液。

 

结合各项工作进行整党


采取整风形式,防止脱离群众,防止腐败,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和苏北区党委的有关指示和决议,南通地委于1950年下半年作出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部署各级党委开展整风。各级党委自上而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检查夺取政权后滋长的骄傲自满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教育和审查党员。


由于这次整党整风的重点放在解决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的工作作风方面,因而对执政后出现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问题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为此,党中央又作出用3年时间进行整党的决定。1951年秋,南通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初步计划》和苏北区党委的有关指示,制定了南通地区《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初步计划》,部署各级党委在开展深入学习1951年3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同志提出的共产党员八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组织上的整顿。这次整党,分教育、登记、审查、处理几个步骤进行。为加强领导,地委和县委均成立了整党委员会,具体领导整党工作。原计划从1951年8月至1953年底前分批完成整党,后因任务繁重,延长到1955年6月全面结束。在1951年秋至1952年10月期间,主要在县以上的党群机关结合“三反”运动进行整党,同时在农村进行整党试点工作。这次整党整风运动,在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保证政府廉洁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顺利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组织基础。


南通市委在领导革命和建设工作中,重视自身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整顿和建设。195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后,市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通过有系统地检查总结工作进行整风,对全国胜利后产生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命令主义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月,市委决定集中党员干部进行整风学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夺取政权后滋长的骄傲自满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教育和审查党员,加强团结。12月,市委决定全面整顿基层党支部,整顿工作历时三个半月,采取点面结合的步骤,以支部为整体,密切结合中心工作,举办短期党员训练班,对党员进行阶级教育、党纪教育和党的领导地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教育,由上而下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支部的战斗力。1951年夏季至1954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市党组织分批分期开展整党,对党员有系统地进行了党的奋斗目标和党员标准八项条件的教育。


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南通地、市各级党组织传达学习全会决议和相关文件,检查自身对维护党的团结的认识,对影响团结的骄傲自满情绪、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年6月,南通市委作出《关于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原则的几项规定》。


1954年10月,中共南通地委发出《关于今后执行省委〈关于今后农村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的意见》,要求全地区由点到面在农村开展整党工作,全地区有1114个农村支部、59155名党员,先后分批参加整党。至1955年二季度全部完成整党任务。这次整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不明确,有些党员滋长了资本主义思想,工作中强迫命令作风普遍严重的问题。除共性的问题外,老区支部在组织上虽较纯洁,但一些党员年岁较大,朝气不足。恢复区党支部组织不纯现象较为严重,甚至被个别坏分子篡夺领导权。新区支部和党员一般工作热情较高,但对党的基础知识了解较少,部分地区由于控制不严,也有不纯分子进入党内。各地针对存在的问题,密切结合总路线宣传、普选工作、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粮食统购统销和生产建设等项任务,全面开展整党教育,认真进行组织整顿。通过整党,广大党员明确了党员标准、奋斗目标和农村的发展方向,提高了执行总路线的自觉性,改进了思想作风,保证了组织的纯洁。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95%,其中担任农业合作社长的1516人,担任社务委员的1902人,担任互助组长的25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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